员工简历伪造,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法律主观性:

员工在申请和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如实披露信息,不一定构成欺诈。当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学历没有明确要求,不能证明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与学历有必然联系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应以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为由认定无效,或者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

法律客观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