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省遂宁市公安机关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通知》, 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川组录[2021] 65438+)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3名。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栏目和遂宁群团工作网/)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

(一)招聘单位和地点

射洪市公安局招聘3人。

(2)位置设置

有3个执法服务职位。

单位、地点、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和条件见《遂宁市2021下半年公安机关公开考试职位表》(附件)。

二、考试的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检查的对象

2022年高校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类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其中,硕士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一般应在2022年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者,不得进入下次考试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审查范围

面向全国。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至30周岁(1990 10 6月14至2003年10 10月14期间出生)且2022年大学毕业具有硕士、博士学位(非在职)的可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所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是指“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者少年管教的。

2.受到开除中国* * *党籍、开除公职等纪律处分。

3.有尚未查明的犯罪嫌疑。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自己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政治活动的。

5.公务员招考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

6.公务员(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工作人员)被辞退不满5年的。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0.2022年非高校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从事人民警察工作和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以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为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10、14、10,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8点。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栏目(/)。遂宁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和资格审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位置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招聘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写信息。请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四川省2021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从报名信息表中照片上传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按照网上提示上传照片。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65438〕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 10 6月14日至10 10月21日上午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打印在A4纸正反面,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报名平台关闭后不再打印),供资格审查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完善报名信息表或报其他合格岗位。

(2)付款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2021 10 6月14日至10月22日上午8:00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委发[2065 438+07]472号),笔试每科收费50元,心理素质测试收费8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支付的具体程序按照网络提示进行。

资格初审合格后,以下考生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14-14:00)参加,不便到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拨打电话(0825-5866016)确认,然后将所需材料传真或发邮件至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考生,不予减免申请费。

1.享受《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家庭考生,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特殊困难的证明;

2.贫困家庭考生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学生处出具贫困户、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考生,应出具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伍军人事务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书。

⑶工作地点差价调整数

招聘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 5,才能开始考试。报名缴费工作完成后,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公安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聘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和遂宁团工作网上进行公告。对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报名网站将向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费用,或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公安局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调整到本市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4)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含减免费用)的考生于2021 15至1 6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黑白、彩色、字迹、照片均有保证)。过期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没有准考证是不允许进考场的。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考生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试和资格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100满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数,实行合格制。

(1)笔试和专业测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

执法服务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用和专业科目,分别占笔试成绩的40%、30%和30%。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24%+申请成绩×18%+专业科目成绩×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11年10月21日,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1年10月20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65438。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本人准考证。

给笔试加分

(1)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工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的,笔试各科成绩折算后加3分;获得一等功的公安民警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算后加2分。

(2)获得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打折后加2分。

(3)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笔试各科成绩折算后,给予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省直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算后给予1分。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月20日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笔试各科成绩折算后,给予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计,按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交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英雄子女证明、立功证书或表彰文件等。)202165438+10月23日前到遂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大道999号6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结果查询

各科笔试成绩于202112年中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实申请。核实结果将在申请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公布。2021 12年2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遂宁团工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2)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以书面形式于2021 11 20进行,测试结果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录取程序。

(三)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遂宁市委组织部组织,遂宁市公安局负责实施。65438+2022年10月10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 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错过笔试、违规违纪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如果最后一名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笔试考生成绩相同,则并列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足职位数3倍的,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遂宁群工网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1份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及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包括:

1.2022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学历层次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院系、学历层次、专业)。

2 .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参加考试的证明也可以在检查开始前提交。

3.报考的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照相关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

4.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合格人数不足职位数3倍的,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65 438+07]472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80元。

(4)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65438+10月15至65438+10月16。面试相关事宜将在遂宁团工作网公布。面试成绩100,占考试总成绩的40%。

(5)体能评估

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步录取程序。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家公务员局函[2012]66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遂宁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以体能测评当天计算。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考察和宣传

(1)身体检查

经过面试和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的顺序确定排名。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3倍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该省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岗位的最低总成绩。

体检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体检从公告到实施,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机关或考生对当日或当场未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要求复检。只进行了1次复检,只复检了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缺额者,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公安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调查

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部发[2021]165438号)、公安部《关于印发

不符合公务员(人民警察)条件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考生。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空缺的,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公安局在报考同一职位后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3)宣传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人选,并在遂宁群团工作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严重问题且有证据的,不予录用;如果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或否认,则暂缓录用,待核实并有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申请人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不及物动词录用审批和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通过公示的,由遂宁市委组织部录用。其中,此前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并因未被告知录用而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以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为公务员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试,该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如果你不按时报到,你的聘用将被取消。

(二)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1年,参照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立了监督考试的电话号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25-2240007,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8.本公告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招录过程中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遂宁群团工作网”的“人事考试”栏目进行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网上公告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为了快速通过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等重要信息要准确完整。

其中:“简历”一栏,简单填写我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开始,逐月起止,连接毕业前后的个人经历。目前在高校就读的截止日期,填写预计毕业时间(年用4位数表示,月用2位数表示,中间用“.”隔开)。)。比如:

2012.09-2015.06在××××市×××县×××省就读高中;

2015.09-2019.06,在XX大学读本科;

2019.09至2022.06在XX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或者:

2012.09-2015.06在××××市×××县×××省就读高中;

2015.09-2019.06,在XX大学读本科;

2019.06-2020.06,曾在XX省XX市XX企业工作;

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失业;

自2020年9月起,我在{\\ F3 .}单位工作,单位为{\\ F3 .}

3.网上报名时要求考生留下一个常用电话号码。报名期间,尤其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一定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遂宁市公安局或遂宁市委组织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以备使用。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委托、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所有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与这次考试有关的。建议考生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25-2989391

遂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825-251020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02860662620。

附:遂宁公安机关2021下半年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