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简历。
1984.07,中共塔河县委组织部干部;
1985.05,塔河县依西肯乡副乡长;
1989.06,中共塔河县委研究室主任;
1993.10,共青团塔河县委书记;
1994.09,中共塔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1997.03,中共塔河县委副书记;
1997.09,中共漠河县委常务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0年5月,大兴安岭行政公署体改委、大兴安岭森林管理局管理处党组书记、主任;
2001.10,林业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管理处经贸委党组书记、主任;
2002.11,行署、林管局林产工业处处长;
2004.10,中共新林(林业局)区委(党委)书记;
2006.11,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2011年11月,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委员、地委政法委书记;
2016至1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