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的历史沿革

1978 10,国务院批准设立青海省海东地区;1979年3月,中国海东地区委员会和海东地区行政公署正式成立。

2013年2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东地区,设立地级海东市,位于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10号,也批准撤销县,成为中国最年轻的地级市。

2013 4月10日,中国* * *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宣布,海东市筹建工作正式启动。

2013年5月30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成立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

2013年7月8日,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张晓容为海东市人民政府市长。

2065 438+03 7月9日上午,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楚、、曹生元、赵生起、谢、王、韩永东当选为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 8月16日,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孙德、王叔和为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年9月28日,中国海东市委、海东市人大常委会、海东市人民政府、中国政协海东市委员会、中国海东市纪委在乐都区举行挂牌仪式。原中国海东地区委员会、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海东地区工作委员会、海东地区行政公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委员会海东地区工作委员会正式换届,标志着海东市“四大班子”及其下属部门和事业单位正式开始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