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律师学院简介

国家律师学院于2012 12在河北保定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成立。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等司法部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

“国家律师学院的成立是中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律师教育和培训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吴爱英在讲话中指出,成立国家律师学院,是司法部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局出发,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整体素质,大力推动律师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

吴爱英表示,国家律师学院的成立,对于从国家层面加强律师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律师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由司法部副部长赵大成主持,国家律师学院院长王恒勤(国家律师学院院长,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河北省人大代表。)在会上发表了演讲。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有关部门、司法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领导,河北省司法厅、保定市、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国家律师学院主要负责人,保定市部分司法行政干部和律师参加会议。

2008年,计划建立国家律师学院。

2008年3月14日,政协委员建议尽快成立“国家律师学院”。

于宁表示,我国传统法学教育忽视法律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法学院毕业生直接进入律师行业后不能快速适应律师工作的要求,律师岗前培训制度亟待完善。

他说,律师、法官、检察官都是法律工作者。法官和检察官有自己的最高学府,即国家法官学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法官、检察官可以得到相应的专业培训,律师却很难得到培训机会。

2008年两会期间,在讨论政府工作时,于宁表示,成立国家律师学院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政治素质的需要。二是提高律师专业服务能力,壮大律师队伍的需要。三是需要规范现有的律师教育培训方式。四是加强律师学科建设,提高律师研究能力的需要。五是需要搭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学院密切交流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