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为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共分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内容。

2018《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之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此问题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发布会上透露,《反垄断法》即将修订。他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球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2008年《反垄断法》中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和未来的需要。“在修订和研究过程中,要着力解决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最迫切的问题。”

从65438+2020年10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到2020年65438+10月31结束。与“旧法”相比,《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首次纳入互联网新业态,大幅提高处罚标准。

2021 165438+10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并于10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