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可以升副院长吗?

法院院长可以晋升为副院长。一般来说,就业的组织是按部就班的,经过长时间的熟悉,逐步提升。

是的。在基层法院提拔,一般一开始是副院长,后来一步步往上爬,“五年一个小调动,十年一个大调动。”如果能顺利的话,每一次调整都可以上一格,比如副院长→非关键法院院长→重点法院院长→副院长。如果运气好,能力强,如果每次调动都能升职,从副总到副总至少需要15年(除非有特殊关系)。

法院院长可以晋升副院长,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由院长提请NPC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人民法院副院长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高级法官选拔晋升标准(试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一个部门的首席法官、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担任二级高级法官满两年、担任副厅长满四年、工作满二十四年或者担任二级高级法官满六年的,可以当选一级高级法官。

院长如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刑事一庭,每个庭都有一个负责人,就是院长,负责这个庭下所有法官案件的全面领导。

担任法官的条件

要成为一名法官,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普通高校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普通高校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其他相应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6、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取得法学硕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的,可以分别放宽到四年、三年;

7.新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综上,本院院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晋升副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法官由院长提请NPC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和副庭长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根据NPC常务委员会的提请任免。

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