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班简介及详细信息

背景:这一时期,以商人、工人和城市平民为主体的市民阶层逐渐崛起,成长为一支新的政治力量。本文论述了明中叶以后市民阶层兴起的社会背景及其影响。

市民阶层的兴起与明初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密不可分。元末明初,由于20多年的战乱,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尤其是山东河南,受战乱破坏最为严重,“大部分是无人区”。

(1)洪武十五年,晋国巡抚桂延良奏:“中原为天下之心,乃沃土也。由于人手不足,早就荒废了。”

(2)面对严峻的形势,明初的主要任务是恢复生产。朱元璋说:“四人之中,不在农业上努力,看着他们最终努力工作,少得休息。年景充裕的时候,一家几口人还能吃饱饭。不幸的是,一有水旱灾害,全家人就饥肠辘辘,昏昏欲睡。.....后富则民,后安则民。没有一个人穷则穷,国家富则安。”

(3)明太祖认识到与人民休戚相关的重要性,并注意在执政中保持人民的力量。洪武元年八月,已是第三年。“四面八方的洪水和干旱...灾难是由事实听到的。免镇江税。”免乱,百姓复工,土地开垦三年。"

(4)洪武十九年,“夏四月宣陈深,诏赎河南饥民子弟。”

(5)洪武十年(1377),工部张治中写了三件事。"...第三,北方郡县开荒,二十岁辽阔,但地广人稀,开垦有限”。

(6)北方因为战乱,土地贫瘠,人力不足,而南方人多。由此可以理解明初的移民政策是必要的。明代,* * *实行移民开荒,县里把耕牛种子的钱给农民,有力地保证了移民政策的落实。

除了恢复经济的措施,明* * *还特别重视经济作物的种植。朱元璋还未正式称帝的龙凤十一年六月,下令凡有五至十亩地的农民,都要种半亩桑麻,十亩以上的加倍,并增加田地比例。不种桑葚,得一匹绢马,不种麻木棉,得一匹麻或棉马。这种农织结合有利于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发展。明朝建立后,在全国推广这一制度,并规定了科数。明初大力推行种植政策。《胡光报告》第二十八年,“各县县已种果树八千四百三十九万株,全国估计有十亿株以上”(7)。桑麻地区棉花等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原料,有力地促进了这些地区的丝绸生产和丝织业。

市民阶层的出现是由于城市手工业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商业的发展。移民和种植经济作物为明初经济恢复和商品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明中叶以后,在经济恢复的基础上,手工业迅速发展,商业空前繁荣,商品经济在广度和深度上迅速拓展。离开农业生产去搞“工商业”呈现出非常活跃的局面。吕坤《去伪斋集》卷二点明了万历时期的社会状况。“或者,去贴吧说自己是牙医,或者去那谷做经纪人,都是投身市场,天天求升职结婚的好处,养活老婆老婆。世界上有数百万这样的平民。”(8)明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从事“工商业”,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密切相关。首先,明* * *在江南采用了重赋。《秋君补大学士宜颜》曰:‘韩愈得天下,江南十九处。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浙江的东、西都在十九江南,而江苏的五府,嵩、常州、嘉湖都在十九浙南......................................................................................................................“是三藩之地,其地租重于天下,其粮多于天下。”(9)一些农民被迫离开土地,产生了一批流入城市的无产者。他们是城市经济和市民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我说自从郑德以来,人们在官方是11个,在外地是19个。盖固四人各有本职,百姓安于农田,并无其他野心。政府也让他们安心务农。.....四五十年以来,赋税不断增加,徭役变得很重,人民生活难以承受,于是都转战其他行业。.....以前被赶尽杀绝的只有几个人,现在去农业,转行去工商业的人多了三倍。”(10)其次,明末的工匠登记制度,大大增加了从事“工商业”的人口。明初对工匠的管理仍沿用元朝的工匠制度,即工匠编入专门的工匠册,不得离开工匠册,随便跳槽。洪武十九年实行工匠轮班制,规定全国各地的工匠轮流在京城任职。成化、洪庆年间,朝廷强制倒班工匠亲自到指定地点服务,并逐渐改为殷娜服务。嘉靖末年,所有轮班工匠都要征银,朝廷聘银,工匠的人身束缚逐渐放松,为他们从事“工商业”提供了条件。最后,明中叶以后的税制改革,使大部分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放松,使他们转而从事工商业成为可能。嘉靖十岁时,有一种鞭法,后来在全国范围内对张实行。一条鞭笞法规定:“以一县之税捐合计,丈量土地丈量大小,征尽银两,分解官吏,雇仆办理。”(11)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田赋和强迫劳动都是以银收的,也就是说强迫劳动取消了,* * *雇人补。其次,田税中征收了强迫劳动,政府加强了对土地的控制,放松了对鼎湖的控制。顾颉园在《客赘话》卷二中说:“今税法重于地而忽略了户籍,故土无税,书籍非最重。”(12)

大量具有自由地位的无产者使市民队伍不断壮大。在此基础上,手工业部门萌发了以雇佣关系为基础的大规模生产,以苏州为中心的丝织业最为典型。据《吴江县志》卷三十八记载,“宣年间,本城市民开始学织帛,犹常雇郡人织帛。成洪以后,士子也精于此业,纷纷效仿。.....有权者(初)雇人织,穷者(终)织”。明朝后期,这样的机工至少有三万人,雇佣的机工数量更大。两者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整体。当时苏州“牙齿最多,永久生产很少,家庭以户为单位组织,有机械户的贡献,也有技工的贡献,长期生活在一起”(13)。再比如广东,号称矿冶业最多,这种手工业作坊的规模相当大。"有300个人住在一个火炉里. "有200名消防队员、300多名挖掘工、200多名烧炭的挖掘工、200头运货的牛和50多艘船。(14)手工业作坊,带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吸收了大量城乡破产者,使他们成为市民阶层的主体部分。这些员工完全脱离生产资料,成为一无所有的劳动者。他们和作坊、作坊主的关系,纯粹是金钱关系。万历年间,苏州工匠“计日领值,各有恒主,无常者,黎明造桥以待召”。其中有织工、织工、伪造者,往往上百人一组。如果没有工作的机会,他们就会自行散去。这种劳动力的自由雇佣和“自由”出卖是晚明市民阶层的一大特点,这就决定了市民阶层的反封建本质。

明代中期以后,随着手工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从业人员的增长,商业日益繁荣,追逐无利可图的利润成为一种潮流。明代嘉靖至万历时期,即十六世纪中叶,是显著增长阶段。《天下郡县病志》中说“嘉靖以前发现郑德,与隆庆之间,略有不同。家多,但土不重。资本比较敏捷,涨跌不频繁。有能力的人成功,但能力低下的人毁灭.....如果你和别人竞争,你就会失去平衡,和别人竞争。彼此竞争,各自挣扎。于是,欺骗与虚假萌芽,纷争产生,粉华染败。.....到了嘉靖末和隆庆,尤其不同。”大多数人不富有,但只有少数人富有。“(15)由于商人的活动,特别是行商的南北交易,极大地促进了物资的交换。”赵岩、秦晋、齐梁、江淮的货物日夜销往南方,闽粤、豫、南楚、新安的货物日夜销往北方。”(16) 1598年,西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在南(北京)礼部尚书王红海的陪同下,沿北进京。在从南京到北京运河的旅途中,他看到了明朝运河及其沿途港口的繁荣经济。他生动地记录道:“无数满载贡品的船只正驶向北京,许多船只还没有达到满吨位,商人趁机以极低的租金租下空舱。这样可以给北京提供很多本地不产的东西,互惠互利。“(17)所以京畿地区什么都不产,什么都不缺。”四面八方的货物不是产于燕国,而是聚集在燕国。“从私商使用水运贡船来看,在商业资本的驱动下,运河经济已经开始被日益活跃的商品经济所异化。

明代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工商业城镇的兴起。这样的城镇全国各地都有,但商品农业和手工业发达的江南地区数量最多。松江府的朱泾镇、枫泾镇、七宝镇、南翔镇、外冈镇是著名的棉纺织之乡。苏州的盛泽镇、震泽镇、南浔镇、吴琴镇、嘉兴镇都是著名的丝织镇。以松江为例。在嘉靖以前,这里曾是“满城野树野榛”,但在隆庆的万历时期,这里“人山人海,居民稠密……男女有20多万”。再看看吴琴镇。”(洪)云虽已复兴,但绝不会重演。成化弘治间,年谷屡攀,居民富而尖,且...房屋鳞次栉比。”(18)江南市镇的繁荣,展现了乡村城市化的进程,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这些城镇的居民主要是商人。吴县“大部分居民技术熟练,金昌地区贸易超过户数,但国败齿亡。”瓜州居民知其苦,穷倚担,剥担。雇一个直男养活自己的嘴,为农民服务。“(19)与此同时,大规模的、繁荣的工商业城市逐渐形成,城市数量和城市人口迅速膨胀。明初百年间,全国有南京、北平、苏州、松江等三十多个大都市,北京、南京人口达百万。大城镇的发展使得集中在城镇的市民阶层不断壮大,并逐渐形成新的政治力量,这必然会对中国社会产生更大的影响。

社会影响明代中期以后,由于新的经济因素的增长,商品经济日益发展,以商人和工人为主体的市民阶层逐渐壮大,社会影响日益增大。市民阶级所要求的商业社会原则与封建传统制度的冲突,不仅源于经济基础的矛盾,还表现在上层建筑上,从而影响了晚明社会的整体风貌。

首先,在政治方面,市民阶层为争取与其经济地位相适应的政治地位而进行的斗争,使得中国晚明的政治活动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明中叶以后,随着商业资本的渗透,私人房地产在中国迅速发展。封建地主在土地商品化过程中受到打击,被新兴的商业地主所取代。明朝中期以后,土地私有制达到高峰。“有心机的家庭趁机收了不少地,一个个甚至上万亩,接着三个、四个、五万到一两万,还换了一块地。”(20)列宁分析了俄国农奴制的衰落。“封建政治的基础是以土地为标志的权力逐渐衰落,而金钱的权力与日俱增,土地越来越多地介入商业流通。”(265,438+0)只是这种变化在中国要慢得多,也微妙得多。这些奢侈的公民群体要求政治和经济权利来保护他们已经获得的经济利益。但在中国封建社会,君主拥有绝对权力,基本不保护私有财产的民事权利。相比之下,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特点是“普遍承认私有财产,强调‘个人在与社会和宇宙的关系中的权利’”。(22)可以肯定的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绝对君主集权是与商业社会的根本原则相对立的,这体现在万历时期市民阶层的反“矿税”运动中。万历二十四年(1596),明神宗为了保证其挥霍无度,派遣宦官到各地收税。“到万历中期,矿出了。长久以来,内府珍宝从未加冕,据为己有...但是,当时的大小监狱都在岗位上转悠,吸骨髓,喝血祭拜。(23)其中,派往矿山的“矿监”,在城镇或交通要道设置关卡收税的“税使”,到广东搜刮珍珠宝石的“珍珠监”,到淮北搜刮盐税的“盐监”。这些矿长和税务员建立了另一个办公室,成为他们自己的系统。他们打着朝廷的旗号,无视朝廷,任意剥削商人。甚至经常出现“不需要矿不需要税”的情况。一些“矿长”武断地认定有钱人家的宅基地有矿可挖,并借机勒索钱财,以至于他们“杀了百姓,或者抛弃了妻子。(24)在没有任何经济权利保障的情况下,公民阶级的各种团体开始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以不同的形式反对封建特权,并提出了不同的政治主张。

与以往的农民暴动不同,民间的阶级斗争并不直接以改朝换代为目的,而是具有强烈的政治倾向,试图通过改良来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其中,斗争最坚决的是平民阶层。起初只是反对内监和“矿税”,但大规模的市民运动是在嘉靖以后,尤其是万历时代城市商人和手工业者的反抗运动。万历二十七年(1599)四月,临清万余人攻打税吏马唐,杀其爪牙37人。“万历三十年,税监杨蓉大肆残害百姓,百姓群情激愤。他放火烧他的厨房,杀死了专员张安民。”(25)此后,湖广、云南、福建、广东等地发生了反对矿税的斗争。

城市中产阶级反对运动的标志性事件是天启时期长江流域以无锡为中心的林东政党运动。林东党代表城市中产阶级的改革派,主张自由演讲和自由结社。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是君主专制和官僚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林东党意识到有必要澄清,官方行政应受到严格检查,最反动的上层官僚和宦官的特权应受到限制。“如果长安(指首都)的贿赂不被抑制,对外官的盗窃就难以杜绝。万历十五年的定海经察是林东党人平定的一次尝试。万历二十一年京察虽告失败,但林东党的影响始于此。赵翼说:“赵南星的名声随着高公郎的免职而增加。与(邹)袁标、(顾)宪成,中国第三君主,其功名与事迹足以与天下并驾齐驱,与天下清廉之人融为一体,故总旨为。

林东党代表了中产阶级的政治诉求,而日元党代表了最腐朽的君主专制。当新的生产力和旧的生产关系发生激烈冲突时,落后的东西不会自动消失,而会是最后的斗争。由于林东党的成立,这场斗争演变成了政治迫害。“所有书院都拆了换官”,日元党炮制了《林东澎荡录》等诋毁林东党的言论。林东党与历代小集团的不同之处在于,林东党赢得了广大民众,尤其是市民阶层的支持和同情。他不再是封建政治集团,而是江南中小地主和城市反封建中产阶级的联盟。(26)因此,林东的六君子监狱引发“士绅”的反抗运动也就不足为奇了。如果杨炼被捕,“则有数万城士,执道攀号,争破官阶,夺众”。(27)又如周顺昌被捕,抗议“士绅挡道”,“县内士绅遣数万人”,“百姓跪拜焚香,呼号之声如奔雷泻”。即使是暴力抗法的人,黄遵素被捕后,锦衣卫“凌朔公民,其中一人偏叫,‘有什么意思?’那些一击即中的人聚集在一起,于是他们沉了船,烧了衣服,他们挖的壕沟被称为他们投的河。“这些抗议都发生在苏州-常州地区,那里手工业发达,也是市民阶层最集中的地区。明代张浦的《五人墓》碑文中可以找到一个梗概:“五人被辽国周公所捕,愤而死者,亦被杀。"(*辽周公是周顺昌,字常文,号辽周,万历进士,历任知府、官职,后被宦官下狱。)“要记住周公被捕的事,希望丁卯在三月。我们社会的道德品行,可以作为读者的楷模,为他伸张正义,筹钱送他走,天地的呐喊。”(28)(*我们的社会就是复社,张浦等人在崇祯年间兼并了江南的一些文学社团,所以以继承林东党为号召,称之为复社)。执政党和反对党之间尖锐的政治分歧表明,新的地方经济因素的增长与中央政治制度不相容。黄仁宇在《开阔历史的视野》一书中说,“中国的中央制度是建立在落后地区的基础上的”。(29)明朝统治中国276年,时间跨度从14世纪到17世纪,是西欧国家现代社会形成和资本主义发展之际。中国* * *在此期间巩固了中央集权。作为中央集权的结果,* * *的经济政策不是基于高度发达地区的情况,而是基于欠发达地区的情况。林东党不仅评论时政,而且直接参与政治革新。作为一种松散的、有政治倾向的政治力量,它有着类似于现代政党的行动机制,是公民阶层崛起后在中国社会留下的深刻印记。

市民阶层兴起后,不仅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诉求,而且对社会习俗和文化取向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过去被鄙视的商人地位空前提高,到最后盈利成为趋势。商人奢华的生活方式吸引着新兴的市民阶层,思想文化领域充斥着新旧矛盾。一方面,封建社会性质不变,封建经济基础和君主专制仍占主导地位;另一方面,这一时期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商品经济空前活跃。市民对金钱和享乐的追求影响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以李贽为代表的进步思想家,公开鼓吹“自私”、“利”,把“好货好色”作为人生的自然需求,勇敢地挑战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学说。

市民阶层在意识形态层面的作用首先表现在文人氛围上。在封建社会,“学而优则仕”是读书人的唯一出路,“凡物不如,学而优则仕”成为读书人标榜的信条。下一季,事业不明朗就弃儒的商人比比皆是。明朝末年,冯梦龙写了一部小说《警世一语》和一篇49卷的文章《景阳宫铁树镇妖》,其中记载“金陵人,自幼对经典颇为熟稔,但不愿成名,故不能为秀才。现在他是南北之间生意的客人。”公民意识依赖于强大的商品经济。随着商业资本的扩张,封建传统观念发生了动摇,知识分子在这种冲击下出现了分化:一个是在农业社会依然压抑的封建正统;另一种是受商业观念影响,开始认同并融入商业社会。在封建社会,做官是读书人追求的理想,但真正科甲出身的毕竟凤毛麟角。明代各州县的卫生所都建有儒学。有4100多名指导老师和学生,所有的学生在进入学校之前都必须接受这项工作。他们会尝试每三年竞争一次,但每次只雇佣200或300人,有时甚至更糟。永乐十年二月,试养天下子。科举主考官杨士奇说:“几科进士多,难免掺玉。如今,不超过100人。”“正统五年十二月,试点考人数增至一百五十人,天府乡应考一百人。”(30)还有一种方式让学者成为官员,那就是龚克官员。凌濛初所著《两个瞬间的惊喜》卷二十六《教导员爱女儿不报,穷光蛋帮老师做最后的命令》中写道:“浙江温州府曾有一个秀才,姓赞卿,屡次被要求为中国人,进京听讲选拔。”他被选为广东一所乡村学校的首席教师。“然而,龚克官员的职位不仅与军官的职位无法相比,而且晋升的机会也极其渺茫。他们中甚至有几个能被提升为高级军官,甚至有几个经常被提升为军官。区公所《日之录》卷十七也谈及此事:“明初举荐之法已废,但科举仍重士。“自宗申以来,就有一项法令。州县封官缺进士,缺举人,缺龚升。虽不在广西举贡官,云贵不以此为地。”(31)龚克官员的难处,在《警世通言》卷十八《老学生三世报恩》一文中有所提及。“龚克官,一分不如十分,遇到遗憾的人都是强大的,无处下手。你可以清廉贤惠,一定要靠他帮助进士。”龚克遵循常规,大多数学者长期失业。既然私下谈利益已成惯例,在生活的压力下从事商业也就顺理成章了。顾在《日之录》中记载“读孔孟之书,而学管理之术,商之术,士大夫四十年前不肯做,今亦借之”。(32)

其次是市民阶层的兴起对晚明的影响,表现为启蒙思潮对人性的解放。如果说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和文学是市民阶级的产物,那么晚明新思潮则可以看作是知识分子阶级和市民阶级相互交流融合的结果。在农业社会,封建君主推行官学是为了从思想上约束人们的意识。西汉初,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论,主张排外尊儒。魏晋时期的卜筮研究和唐宋时期的儒佛合流,最终形成了宋明理学。理学的发展是封建大一统帝国和专制主义发展到极致的时候,理学正在适应君主专制的需要。朱:“一切有形的形象和装置也在那里,所以作为一个装置的原因是道。”把理性视为一切事物不可逾越的必然,认为理性先于事物。“问:当天地不被审判时,下列许多事物是否存在?岳:只是凡事都有它的道理。天地万物,千百年来,古今之事,多而已。”(33)朱又说,“在这种情况发生之前,先发生这种情况。没有君臣,先有了君臣;”没有父子,就应该先有父子。”(34)一句话揭示了所谓理学是维护君主父子原则,最终目的是论证君权的合理性。宋明理学还把孔子的“克己复理”提升到了保存自然原则、摧毁人欲的高度,违背了为了更好地弘扬人性的学术出发点。“就像黑格尔所谓的公意一样,中国人民所遵守的‘守正义,灭人欲’的原则,也只是服从而已,不存在自省或自省。”(35)戴震痛恨“存义灭人欲”论。他说:“圣人之道,使天下有各种情,天下治。后儒之无知,谓之理,其所谓理,与酷吏之所谓法相同。酷吏以法杀人,后世儒家以理杀人。”(36)

中国的启蒙思想家何、李贽、王夫之、黄宗羲、顾等都从各自的角度阐述了新经济条件下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改革要求。他们同时将学术与政治联系起来,提出了“学以致用”的思想,这与公民要求参政议政的社会思潮是一致的。李咏在《念念集序》中说“学术是人才之本,人才是政治之本,政治家是民生之本”,(37)学术不再是空谈,而应关心“民生时事”。启蒙学者在他们的理论中反对理学的思想禁锢,提倡自由精神,广泛传播土地平等的思想。启蒙学者们,早在林东党的自由结社和讲学的主张中,就反映了市民阶级天然的自由主义倾向,他们呼吁“饮食男女,人们的伟大欲望是均衡的”。

启蒙学者在经济思想中反映了市民阶级的基本要求,并在其中提出了“自由私有财产”的思想。李治曾说:“私者有人心。一个人必须有私人生活,他的心才能看到。.....若役田者,秋有私得,则治田;留在家里的人私下积累谷的收益,然后他们会管理家庭;.....这个自然原则就是心的象征。”(38)商品经济要求以法律形式保护私有财产,要求履行商业契约。在《资本主义与21世纪》一书中,黄仁宇谈到了私有产权和信贷对商业经济的重要性,而商业经济在当时的中国是缺乏的。传统上,私有财产没有根本的法律保障,不经审判就剥夺私有财产或者审判时不注意保护私有财产的现象屡见不鲜。“我国的法律以刑法为主,表现在比如对民事行为的处理要么不作任何规定(比如契约行为),要么由刑法调整(比如财产权、继承、婚姻)。保护个人或群体的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不受其他个人或群体的损害,不是法律的主要任务,受到国家损害的个人或群体的利益根本不受法律保护。”(39)市民阶层的主要成分是商人、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属于“工商业”。在“重农抑商”的传统封建社会中,其地位难以得到保障,工匠和商人尤其是后者的职业价值并未被社会普遍接受。传统观念及其相应的行为和贪婪,总是在谋求和侵害商人的利益。官员的敲诈和税务稽查员的掠夺使商人不敢保留他们的财富,事实正是如此。当封建特权扩大时,商人就不堪一击了。在新的经济因素不占优势,旧的统治秩序依然强大的情况下,启蒙学者主张承认私有财产,可以看作是市民阶级兴起后对经济权利需求的学术反映。

最后,市民阶层的兴起促进了通俗文学的发展。医生和文人长期徘徊在大都市,与城市中的众生相混。听了又听久了,他们的生活方式、生活态度、价值观、审美情趣都逐渐向市民阶层靠拢。通俗文学的创作在这一时期达到高峰,表现为知识分子更加关注市民阶层,了解普通民众的生活状况和口味,熟悉民众的语言甚至商业市场。他们的文学成就主要在小说方面,如这一时期的三言、二拍等,都极力表现市井风情、繁华的城市景观和纵横南北的商人贸易活动。当时社会的生产状况被笔墨生动地塑造出来,构成了晚明社会世界的一幅画像。小说多以宋为名,抒发真情,声讨时事,一一展现的各类人物,反映了晚明封建传统农业经济与新兴商品经济冲突的现实。在这些小说中,人物更加张扬,对人类欲望的追求也不再遮遮掩掩。文学作品中反对禁欲主义和蒙昧主义,提倡世俗利益和世俗享乐的主题,共同汇成了这一时期文学启蒙的洪流。

现代公民阶层的出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产物,他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目前中国的市民阶层,广义上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群体:一类是个体户阶层,主要靠自己的生意获取报酬;第二,私营企业家,他们通过投资管理和雇佣劳动获得更高的收入;三是专业技术和管理,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企业家和技术人员、外资企业聘用的中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国有垄断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他们都凭借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专长获得较高的收入。

目前,我国的公民阶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随着民营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活跃在这些企业中的企业家和技术人员;2.随着外商投资企业的出现而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聘用的管理技术人员;3.随着经济活动的扩大和参与者的增多,各种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应运而生;4.自由职业者,如自由作家、画家、私人医务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工等,他们不为任何经济组织工作,依靠个人的知识、技能和专长,直接出售劳动产品,特别是精神劳动产品,以此作为随着市场垄断的打破而谋生的手段。5、个体工商户,是以家庭为单位,有一定资金,单独经营,自负盈亏,其成员构成较为复杂,主体是原有的农民、工人和无业人员,多从事零售、餐饮、服务等项目;6.私营企业家,包括私营企业、私营合作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私人所有,资本和员工有一定起点的企业)的资本所有者。7、农民工8、下岗工人

现代公民阶层的出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产物,他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