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机构领导
李超: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党组书记、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主任。
单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副主任。
蒋在勇: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
何: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
杨力: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付希国: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
阎宝玉: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
郝景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助理巡视员。
内部机制
(1)职能办公室
1.办公室:组织协调全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常务会议和重要工作会议,承办文秘、信息整合、外事、信访、档案、保密和新闻报道工作,督办全行重要事项。
2.法律事务处:负责北京辖区金融业务规则的制定和解释、行政处罚的审查和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检查、金融法律服务、金融法律研究、金融法律培训等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基础工作。
3.货币信贷管理办公室:负责执行总行在北京制定的各项货币信贷政策,管理同业拆借、债券等金融市场。
4.金融稳定部:负责与北京金融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监测评估北京辖内金融系统风险,研究落实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根据总行相关规定,参与处理风险及其他金融稳定相关事宜。
5.调查统计部:负责北京市经济金融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监督检查金融系统综合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管理和协调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为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6.会计财务部:负责北京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承担本机关的财务、基建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7.支付结算办公室:负责北京市支付结算、票据交换和银行账户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负责核算和建设现代支付系统,维护支付结算秩序。
8.反洗钱部:负责组织协调本外币反洗钱和现金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和现金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监控反洗钱信息,分析处理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协助总行和司法机关开展反洗钱行政调查。
9.科技部:负责本机构的科技建设和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等技术服务;协调银行卡联网的一般工作。
10.货币金银部:负责北京地区货币发行、金银管理、发行仓库管理和反假人民币工作。
11.金库部:管理北京各级金库业务,管理北京金库;监督和管理代理银行的资金业务。
1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本机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执行财经法规、财经纪律的情况,对违法违纪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承担本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
13.人事部:负责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员工培训等。承担本机构的保险统筹工作。
14.金融研究部:围绕货币政策决策,负责分析预测北京地区经济增长和运行情况;跟踪研究货币信贷等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建议;促进本地区金融研究的发展。
15.征信管理处:负责北京市的征信管理和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
16.外汇综合业务部:负责组织协调北京外汇管理部机关日常办公管理、综合信息调研、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北京外汇管理部业务应用系统的电子化规划、管理和技术支持;配合和协助国家外汇管理局和营业管理部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外汇业务审计工作;负责北京外汇管理部工作人员的后勤服务保障。
17.国际收支办公室:负责北京市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辖内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负责辖区内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人民币汇率实施。
18.经常项目管理处:负责北京地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监督检查经常项目下的结汇行为,预先审核经常项目下超比例、超金额售付汇的真实性;办理进出口收付款的核销;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19.资本项目管理处:负责北京辖区内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依法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支付;管理借入国外商业债务资金、发行外币债券、对外担保和对外债权等资金交易和往来,登记和监控外债和对外担保;审查还本付息情况;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风险审查;审核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上市的外币股票的兑换事宜。
20.外汇稽查处:依法对北京地区从事外汇收支活动的机构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行为;协助有关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外汇违法案件。
21.事后监督中心:对本机构的会计、发行、国库、外汇等会计业务进行事后监督。
22.保卫部:负责本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23.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