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柏权的腐败行为
2065438+2005年3月,广州市检察院指控刘柏权为酒店桑拿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自2005年以来,他向两名官员行贿——原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兼政委邹和原东莞市常平区公安局局长。
据指控,2005年至2014年,刘柏权在经营东莞多家酒店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政委邹行贿共计人民币46万元、港币20万元。
另据称,刘柏权在2011至2014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时任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局长的叶锦添行贿,共计人民币30万元。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