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山东智超案被最高法院重审了吗?
时隔13年,16岁的山东中学生张智超奸杀同学案有了新进展。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再审决定书显示,最高法已下令对此案进行再审。
今天(2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张山东智超案的再审决定。内容显示,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智超强奸致人死亡、原审被告人王光超强奸致人死亡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最高法院决定责成山东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此案。
张智超曾经是山东省临沭第二中学高一24班的班长。他被指控在16岁时,在教学楼洗漱间强奸并杀害了一名同校女生。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6月65438+10月10日6时20分,即发现尸体前一个月,张智超在临沭二中教学楼一洗手间内与被害女生见面,见周围无人,便开始实施奸淫。上前将铅笔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在洗漱间用捂住他的嘴掐他的脖子的方法强奸他,并使他窒息。
2006年3月,山东临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智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张智超及其母亲坚持上诉。
今天,张智超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迅证实,最高法院已下令重审张智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