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被捕了。他被捕的原因是什么?

3月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上海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龚涉嫌受贿一案。国家监察委员会(NSC)结束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龚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周五(2月26日),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被宣布提起公诉。长安街知事注意到,龚和都有“参加党内组织团伙”的问题。

龚出生于1964 11,湖南澧县人。曾任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局长。

2065438+2007年6月,龚任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上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上海公安学院院长。2018 1月,当选为上海市副市长。

2020年8月,龚被调查;2021 2月10日(腊月二十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其被开除党籍公职:

经查,龚丧失政治原则,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保障”,参加党内组团、拉帮结派,造成了严重的政治危害和恶劣的政治影响。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使用公车;

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

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营活动牟利,违规将相关费用交由下属单位或私营企业报销支付;

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管理、工程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0年8月,官方宣布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今年2月10,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公告称,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被指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加党内组团拉帮结派,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