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的名义》为什么吴慧芬离婚了而没有离开家?

市长高的“大老板”已经和离婚了,主办公室。两人为了更好的分离权益,仍住在一起,并未向外界发布离婚信息。高的目的是提高他的官位,而的目的是更好地利用政治权力。

女儿我隐瞒了离婚的原因。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的女儿。那时候芳芳还小。我想,等她长大了吧。没想到,转眼间这么多年过去了。

其实孩子是很敏感的。他们父母的情绪有问题吗?孩子可以从父母的微小表情和动作中捕捉到。家里没有温度,妈妈的焦虑,对孩子的伤害更大。剧中的媛媛在国外很优秀,但很少回家。她无疑隐约猜到父母有难以启齿的感情问题,伤害是必然的。不知道如何解决吴老师退休去美国找骄傲的女儿时,父亲被绳之以法,母亲不堪忍受的离婚,确实给女儿带来了伤害。

另外,父母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和孩子的年龄也没有太大关系。并不是说孩子越小,伤害就越大。只是各个年龄段的孩子都会受到伤害。如果父母想减少这样的伤害,或者搞好婚姻,不要离婚,或者重视孩子的自主性,勤爱是婚姻生活之外的客观对策。

如果官位传出去大吵大闹,不要做他的省委副书记。我呢,羞于再次走上讲台;一开始,我心里很挣扎,但最后,我变得麻木了。

吴老师从挣脱到麻木的转变,和鸵鸟把头埋在草丛里一模一样。其实她的宣传资料里没有火,真相终将大白,只是她不想接受现实,不想客观处理。

想起来了,是高想她了。事发后受到法律法规处罚的也是高。吴慧芬是受害者。如果她不想离婚,她可以拒绝。吴的烫手山芋要由他自己来整理,那就是吴和都确立了真爱,而且他们的结婚证也很丢人。何必去拿离婚证,以妻子的名义去见没心没肺的丈夫?在小三这个角色里屈尊享受真正的爱情,吴先生用婚姻生活的身体捍卫大家的商业利益,不是更符合逻辑吗?

另外,如果你不想小题大做,又受不了高学历的无情狂,那么你可以通过公布拿碗柜表之类的理由(比如性格不合)离婚,离婚后过着干净安稳的生活。高官有权离婚,妻子也可以光明正大的选择离婚后的幸福。例如,李达康离婚了,他的妻子因贪污受贿而入狱,但他仍然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和上级的尊重。所以因为和高官老公离婚,觉得自己“羞于再次走上讲台”,真是虚荣心作祟。

依赖也许我们需要彼此。他有需要我的东西,我也需要他的权力和地位带来的荣耀和便利。最重要的是,我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笑话,一点也不想。

我认为,在吴慧芬谈到离婚和不留在家里的诸多理由中,这一条更可靠、更真实。简而言之,她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愿意放弃高官前夫身居高位所带来的荣誉和便利,只能委屈地蜷缩在虚假婚姻生活的无名虚妄的躯体里,再次走上一条光明华丽的人生道路,其实却黯然痛苦。

但假的是假的,戏是给别人看的,痛苦和眼泪都是自己吞的。所以,光鲜亮丽的高官夫人,在日常生活中掩盖不了内心的痛苦和起伏,也饱受抑郁症的摧残。如果她跟高私下谈论的话题,她会声嘶力竭。大逆不道,典型的泼妇加丑八怪脸,藏不住。她根本不想被别人看,最后成了大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