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塔山大队: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法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五进”宣传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对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及时向上级报告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和交通事故多发区域的交通安全严重隐患,提出消除隐患、预防交通事故的建议,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接受市民报警求助。实施辖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查处治安案件,打击车匪和涉路违法犯罪活动,拦截逃犯和其他犯罪嫌疑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做好交通安全警卫和安保工作,确保重大活动交通安全。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务,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队长:祁伟
指导老师:王庆伟。
副科长: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