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调控运行及具体工作亮点

电力系统的调控管理必须依法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运行,领导(负责)电力系统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配电网监管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电网管辖范围内设备的运行、运行管理和运行监控。

(2)负责指挥部管辖电网的事故处理,参与系统事故分析和改善系统安全运行措施的制定。

(3)审核电网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检修计划,批准设备检修申请。

(4)负责编制和实施所辖电网的各种运行方式。

(五)负责收集、整理所辖电网运行数据并提供分析报告。参与制定迎峰度夏措施和电网改善计划。

(6)参与制定所辖电网降损和提高经济运行水平的技术措施。

(7)负责指挥部所辖电网主变压器的功率因数调整和电压调整。

(8)参与编制低频低压减载方案。参与编制系统事故限电顺序表,参与编制过载限电顺序表,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9)负责与高压双电源客户签订相关双电源调度协议。

(10)负责电网内新设备的命名和编号;编制电网管辖范围内新设备启动方案,参与新设备启动。

(11)参与所辖电网的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审查。

(12)接受上级电力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授权或委托的电力监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