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现任副局长有哪些人?

高瑜,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书记(正局级)、副局长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陶静

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思远;

田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北京市公安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治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和公安部双重领导。各区县都有县公安局,部分乡镇街道有派出所。县公安局和派出所分别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职责:北京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北京公安工作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承担以下职责:

一是贯彻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组织实施北京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北京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情况,制定相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3.预防、制止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六、承担党和国家及重要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籍事务、国籍事务、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北京的居留和旅行;

八、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缓刑、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看守所、公安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教育所等场所;

九、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工作,指导治安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治安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劳动教养和劳动教养工作;

十二、实施公安科技,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移动技术建设;

十三、负责市局直属公安部门的装备、器材和经费等警用保障工作,指导县公安局的装备、财务等警用保障工作;

14.制定和实施北京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警的教育、培训和治安宣传,按照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北京市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领导北京市公安消防、保安部队、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