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双重国籍政策

中国政府处理双重国籍问题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一人一国籍,不承认双重国籍;

2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

③选择中国国籍的华侨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风俗习惯,与当地人友好相处,不参与当地政治活动,但其合法权益应得到尊重和保护。从65438年到0909年,清政府颁布中国第一部国籍法《清国籍条例》后,中国一直坚持血统原则:无论他出生在哪里,只要是中国的后裔,他就是中国人。比如在东南亚出生的中国人的后代,自然具有双重国籍。

1955年印尼万隆会议上,中国与印尼签订了《双重国籍条约》,废除了华侨的“双重国籍”地位,使其必须选择一个国籍。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9月198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也首次从法律形式上确认了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是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并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一方或双方是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具有外国国籍,但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本人定居国内。我出生在中国,拥有中国国籍。

我国《国籍法》规定,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愿意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申请,可以授予中国国籍:(1)中国人的近亲属;(2)在中国定居;(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我国《国籍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经申请批准,可以退出中国国籍:(1)外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国外;(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如果放弃中国国籍的申请获得批准,将失去中国国籍。2003年,包括陈铎、叶佩英在内的12名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撤销“不承认中国公民双重国籍”规定的提案。

2004年第九届CPPCC第二次会议2172号提案

案由:关于建议取消“不承认中国公民双重国籍”规定的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提请公安部研究。内容:1980颁布的《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PRC)不承认中国公民的双重国籍。据知,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公民的双重国籍身份在中国一直不被承认,这在冷战和阶级斗争时期发挥了维护国家尊严、外交、侨务和国家安全的作用。随着中国不断对外开放,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国外学习、生活和工作。新移民和老移民、华侨有着同样的问题。为了在居住国生存(驾考、购车、纳税、保险、上学、就业等。),这些中国新移民除了选择居住国的身份甚至入籍,别无选择。因为我国国籍法规定“取得外国国籍者,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许多中国人不得不心照不宣地保留他们的两个国籍。双重身份,驻外使领馆一般只是对这些中国人视而不见。这些中国人绝大多数的心、情、根都在祖国。

2004年2月28日下午,中国科技部副部长刘艳华透露,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海外人才,中国正在考虑效仿印度的做法,对海外人才实行“双重国籍”的优惠政策。

2005年,民建中央在两会上建议修改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同时指出,如果难以立即修改国籍法,可以效仿港澳,灵活处理中国人的国籍问题。“比如借鉴港澳台同胞回乡证制度,为外籍华人发放回乡证,也可以借鉴香港的做法,为加入外国籍的居民发放中国公民(海外)护照,作为回国的‘旅行证件’。”

2010政协委员、吉林省侨联主席朱世增在政协会议上建议,有条件承认双重国籍,是吸引高层次人才和海外华人积极参与中国经济建设,依法保护全球华侨华人根本利益的有效手段。在当今中国,修改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是当务之急。

在2011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专职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建议,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应建立专门的人才护照制度,用人才护照取代国籍政策的大部分功能。

2011 3月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委员在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设立“海外公民卡”和“华侨卡”吸引海外华人人才的提案。

2065 438+01 6月29日,央视援引中国人保部副部长王晓初的话称,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双重国籍”。最现实的办法是进一步完善永久居留制度(即中国的“绿卡”),为取得外国人身份的归国留学人员提供便利。

2012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叶建农提出,“双重国籍”日益成为无人问津的“潜规则”现象。他建议,中国要么将“双重国籍”合法化,要么对其进行审慎监管,按照国籍法对这种现象进行严格封堵,“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叶委员说,他个人觉得双重国籍没什么不好,“可能我还是同意了”。

2013年4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对于普通大众来说,这原本是一个关注度不高的法律案件。但经媒体报道后,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时公开发言,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双重国籍”现象正式进入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视野。近年来,随着新富阶层新一轮移民潮的兴起,以及“裸官”和贪官外逃事件的频发,“双重国籍”现象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然而,在如何看待和治理双重国籍问题上,民众、学术界甚至不同的政府部门一直存在分歧。

“双重国籍”的潜规则

1980年实施的中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的双重国籍。通过跨国婚姻等方式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但现实远非如此简单。

双重国籍的好处是可以“两全其美”:既可以享受欧美国家优厚的社会福利,在中国投资还可以得到特殊照顾,不用承担来回签证、买房、就业、医保、子女教育的限制。对于新一波海外移民的主力军——中国的新富阶层来说,更是如此。大部分是投资移民,但主业还是在国内。对他们来说,更需要同时保留中国国籍。

因此,近年来,许多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人为了同时保住自己的中国户口,故意隐瞒加入外国国籍的事实,有的甚至采取改名换姓、经第三国(地区)过境等“暗箱操作”。这也导致了现在的乱象:虽然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却有大量的人持有双重国籍。事实上,“双重国籍”也成为一些贪官“混进”试图逃避打击的又一手段。但是,很多外逃贪官,很多都是借助他国护照出逃的。《人民日报》曾刊登中央纪委研究室原副局级巡视员、监察部监察长邵的文章称,一些违纪违法的官员“甚至通过各种关系,偷偷取得外国身份或双重国籍”,这也是中国在反腐败斗争中需要关注的新特点、新趋势。所以国内很多人呼吁严格控制“双重国籍”。

但欧美华人不断呼吁中国政府默许或承认双重国籍。每当中国国家出访欧美,或者全国“两会”召开的时候,这些海外华人都会通过各种渠道,为这件事表达自己的感受和呼吁。他们认为,在当前的全球化时代,各国对高端人才的竞争非常激烈。但由于国籍的限制,他们无法自由便捷地回国,在签证、定居、人才回国后的家庭安排、子女上学、开公司等方面仍然非常复杂。如果承认双重国籍,可以吸引这些海外高端人才、资金、技术进入,缓解国内人才流失带来的损失。

中国社科院2010发布的《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显示,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移民输出国。目前散居世界各地的华人约有4500万人,流失精英数量居世界首位。招商银行等机构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富豪中,近六成已完成投资移民或有相关考虑。可以说,目前中国正面临着资本和精英人才的双重流失。

因此,有学者主张,为了应对高端人才流失的严峻形势,中国急需修改国籍法。他们认为,虽然从主观上看,“单一国籍制”或许能够阻止人才和财富的外流。但如果一个人有移民欧美的条件和主观意愿,即使被剥夺国籍,他也会选择移民。

对于“双重国籍会帮助贪官外逃”的担忧,中国欧美同学会一位副会长对南都之窗表示,这种现象可能确实存在,但防止“贪官外逃”主要还是要靠其他措施,比如加快官员财产公开步伐,严控官员护照,立法规定“双重国籍不得担任国家公务员”,而不是因噎废食否定双重国籍。

“疏堵结合”仍是权宜之计。

双重国籍可能带来的制度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管辖权之争。比如,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一旦在中国犯罪,可能逃往另一国籍国,向对方国家请求外交保护,或者该国主张“本国国民不引渡”,给中国司法机关的管辖带来困难。其次,由于双重国籍涉及两个国籍国的政策协调,也可能导致外交纠纷。

“允许双重国籍确实会给海外华人回国投资和探亲带来便利。但修改国家法律,关键还是要从国家利益的高度来考虑。不能为了照顾一个群体的方便和利益,而放弃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立法原则。”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戴瑞军博士告诉南窗记者,她认为,目前来看,承认双重国籍“好处小,坏处大”。

此外,对于当前阶级分化激烈、贫富对立感严重的中国来说,如果开放双重国籍政策,实际上是给了少数群体超国民待遇,使他们成为少数人享有的特权,只会加剧中国大多数人的“被剥夺感”和不平等感。而且目前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公民没有充分实现迁徙自由,国内城市新移民没有得到公平和根本的对待,所以贸然对海外华人启动双重国籍,可能会导致国内民众的意见反弹。

因此,在是否放开双重国籍的问题上,政府一直采取低调谨慎的策略,在这个问题上从未松口。近年来,有关部门也开始收紧和清理实际存在的双重国籍。只是这次行动开始的时候悄无声息,悄无声息,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不为外界所知。

自北京奥运会以来,中国驻外领事馆加大了清理双重国籍的力度。在加华人确认,所有2007年以后进入加拿大国籍的华人,在加拿大领事馆申请中国签证时,必须携带中国护照原件,签证官会当面注销护照。这将结束一些外国人仍然持有中国护照的局面。

从目前正在审议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中也可以看出这种新动向。目前我国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由公安、外事等不同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困难,给隐藏双重国籍留下了空间。因此,这部法律草案已经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此外,这部法律还规定,当中国人和外国人入境或出境时,边防警察将能够收集、存储和比较他们的指纹信息,这也意味着,在未来,一个人同时持有中国和外国护照将很容易暴露。

除了严格控制和清理双重国籍,中国还在采取更加灵活的策略来消除单一国籍制度的不利影响。比如,关于引进海外人才,中国效仿美国,于2004年在国内推出了“绿卡”(永久居留权)制度。今年4月,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将进一步扩大中国“绿卡”发放范围,研究扩大外国人免签入境和多次入境签证政策的适用范围。这也被视为中国在严密封锁之外采取的一种“疏通”策略。

此外,在《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期间,在大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欧美同学会的强烈建议下,在普通类签证上专门增加了“人才签证”这一新类别,作为一种灵活的政策。目前政府严控“双重国籍”的思路短时间内不会有大的调整,但“双重国籍”仍是未来的政策选项之一。正如著名移民法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刘国富所说,当今世界是一个日益开放的时代,移民正在成为一种世界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