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术语指的是什么?投诉信。
飞书,中国古代法律术语,指匿名的投诉信,也称“投书”。
分析:舒菲在古代有匿名信的意思。中国汉代有“飞书”,唐代人评价“飞书来无根,若飞则今佚名书”。写不署名是为了防止报复。但在不强调法治的时代,飞书往往成为了陷害他人、攻击对手的工具。
例如:
如果你有一本书,不要送,看到就烧;能抓到的买两个臣妾,由投书人判断。所谓人,见书扔,不准,烧书不发;投资者[得]则书不焚,亦谓之“易”。
在这里,“投稿书”被主办方标注为匿名信。相应地,政府收到匿名信后,应立即烧掉,不要拆开;如果作者被抓,这封信不需要烧掉,这样就可以审问作者。
发匿名信告知人,有被告但无原告,既不能保证原告和被告的平等诉讼权利,也不能对其施加相应的义务,是对正常诉讼制度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其法律效力自然应被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