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个基金需要多少钱?
私募基金200万元设立,募集资金总额65,438+00万元。在当地民政局办理。
要求如下:
设立基金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公益目的设立的;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原始资金必须是收到的钱;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与其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人员;(四)有固定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投标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拟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秘书长的董事名单、身份证明及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内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提交拟设立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等文件。
操作程序
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核准登记的,颁发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大陆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简历;
(4)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处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