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城的股票重组什么时候开始?
一.重组计划的实施进展
由于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的实施阶段。随后,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重整计划的实施。
(1)继续准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重组预案的规定,公司将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盐湖公司现有总股本278609.06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转增9.5股的比例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26467810股。管理人继续进行转增股本的相关准备和办理,并于近日陪同西宁中院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基准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2020年3月30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0年3月31日。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实施重组方案的需要,与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明显区别。因此,本次转增股本公司股份不除息(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2020年3月24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重组预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价不除息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2).
(二)抵债股票登记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相应股份将登记在经西宁中院确认债权的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内。若部分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尚未最终确定,则预期收到的相应份额将保留在管理人的证券账户中,待债权确认后进行分配。
二、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由于公司2017、2018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持续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18年10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4.1.65438+
(2)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
1.公司股票暂停上市,且暂停上市后第一年(即2020年)的报告显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
(2)期末净资产为负;
(3)营业收入低于654.38+00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2.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公司进入重整计划实施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组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若公司不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司仍存在被西宁中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2019年度业绩存在大幅亏损的风险。
2020年6月65438+10月65438+7月,公司管理人与青海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购买协议》,以30亿元的价格转让盐湖股份资产包。资产购买价格低于盐湖股份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更大的资产处置损失,增加公司2019年度的亏损,对公司2066年度造成损害。具体损失目前无法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损益,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详见2020年6月65438+10月65438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与汇鑫资产管理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28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计亏损在432亿元至472亿元之间(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于2020年6月1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