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藏有哪些优惠政策?
1,财税政策优惠。
(一)对口援藏项目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在西藏对口支援项目建设期间,免除地方收取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企业、农牧民利益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标准征收补贴和补偿费;凡国家规定征收而自治区尚未征收的税费,一律不予征收。
凡自治区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准征收。免收的费用种类主要有:土地出让金地方收入、矿业权使用费和手续费、水资源费、工商管理费等。主要减免的费用种类有:定额计量费的50%;工程监理费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
(三)对口支援西藏项目建设使用的砂石,经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划定矿区后,合理开采;属于自采自用的,免征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地方所得。
(四)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对口援藏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对资金来源有保障的对口援建项目,商业银行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垫贷”;自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贷款的答复。
在转账结算的前提下,确需从对口援藏项目中提取现金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提取。同时,金融部门要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加快资金结算。
2.征地拆迁优惠政策
(一)及时提供和保障对口援藏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援建项目所需国有土地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无偿划拨;所需集体未利用土地由政府征用后无偿划拨。
需要使用农用地的,按当地政府统一征收的农用地最低标准和补偿费予以划拨。对口支援西藏项目建设用地只进行登记,免收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使用现有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拆迁原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拆迁工作,并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拆迁标准给予补偿。
3.建设电力和交通保障优惠政策
(一)电力部门应优先保证援建项目建设所需的电力,免收供配电补贴和增容费。
(二)交通部门要积极为对口援藏项目建设提供运力保障,高质量做好运输服务。优先向西藏运送紧急和关键的援助物资和人员。
扩展数据: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一)简化对口援藏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不再报政府审批。
自治区对口援建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对口援藏项目的全过程工作。凡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扯皮。
对于缺少一般材料的,可在验收后补齐材料。收到完整的审批文件后,审批手续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涉及多个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工作事项,应报自治区对口支援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组织实施。
(2)各地、市、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以自治区、地(市)对口援藏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认证程序,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规定。
有关部门在审查项目预算时,不得将减免税项目包括在内。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彻查,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限期改正。
(三)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对口援藏服务的大局意识,切实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
支持和推动援藏工作:
1994至2010,援藏省市、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分6批,共选派4742名干部进藏工作。西藏73个县(市、区)和双湖特区,以及自治区主要直属部门和各市均在救助范围内。
从昌都到阿里,从山南到那曲,对口援藏为地方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据统计,对口支援省市和单位累计向西藏无偿提供援助资金和物资折合6543.8+03.3亿元,实施援助项目4393个。
一批批援藏干部和资金拉近了西藏与内地的距离,有力地促进了西藏的发展和进步。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关注西藏的稳定。
“要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深入持久开展反分裂斗争”,“切实推动西藏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切实推动西藏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
重要论述和工作部署已经转化为西藏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实际行动——西藏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坚决挫败达赖集团和国际反华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维护西藏稳定、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
历史是根,文化是魂。党中央非常关心西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从布达拉宫到萨迦寺,从抢救《格萨尔王传》到藏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投入6543.8+0.45亿元保护和维修西藏文物。
边境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始于2000年。西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广播电视覆盖能力和广播电视节目翻译能力大大加强,党和国家的声音越来越多地传入千家万户。
在党中央的战略谋划和全力推动下,西藏创造了发展奇迹——从没有一座现代化工厂到建立起比较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从没有一条公路到初步建立起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从古代的驿站到建立以光缆、卫星、网络为骨干的现代通信网络体系,从藏中、藏东、藏西三大新兴经济区的迅速崛起到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西藏经济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截至去年底,西藏国内生产总值连续5年突破300亿元、400亿元、500亿元,达到507.46亿元。与和平解放时相比,西藏的经济总量翻了一番。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雪域高原的碧水蓝天得到了很好的保护。退牧还草植树防沙治沙..."
“十一五”期间,西藏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超过6543.8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多。在西藏实施了一个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
2000年,西藏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4.5%,居全国首位。调查显示,西藏的水、空气、声、土壤、辐射和生态环境质量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西藏初步走上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并举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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