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夏志云简历及其作品价值
2.简介:
夏志云:秀才是对艺术坚定不移的艺术家。
他是一位民间书法家,在国内外获得过26个奖项。但是,他一直生活在贫穷和贫困中,甚至很长一段时间,他没有食物吃。他不想把自己的作品作为商品变成钱。
所谓“挨饿是小事,耻辱是大事。”“宁愿饿死也不亵渎艺术”成了他的生存法则。
书法家为了艺术吃不起饭
渝中区华府巷44号,80年代八楼一楼的老式居民楼。沿着破旧的楼梯爬到顶楼,有一个面积只有31平方米的小房子。这里冬天冷夏热,还没到夏天,蚊子在屋子里跳来跳去。
名片上印着“高级书法艺术家,中国书法美术家协会理事会理事,中国书画大赛金奖获得者”的夏志云先生就住在这里。这个房间不是他的,是一个朋友看到他吃不起饭,就给了他庇护。
因为很少出门,街坊里没人知道这个破旧的房子里居然住着这个书法“大家”。
5日中午,记者在这里遇到了57岁的夏志云。他穿着一套得体的深色西装,每次领奖时都穿着。沙发上随意放着一件有几个洞的外套,开门前他突然想起来要换。桌上还有三个一次性饭盒,用来装中午有人请他去外面小餐馆吃饭后没吃完的菜和饭。
夏志云小心翼翼地把记者带进了他的书房。这是家里最大的房间,也是这次家装中最豪华的地方——木地板,精致的书柜,里面全是奖杯和证书。
房子的一半被一张大书桌占据,书桌上放着十多把旧刷子,其中一把是钝的。夏志云说,这支笔是他用过最贵的一支。8块钱在朝天门的地摊上捡到的。桌上最贵的是一块精致的砚台,上面刻着两条龙。这块价值上万的砚台是一年前三峡博物馆的一位工作人员送给夏志云的。但夏之韵一直不愿意用。他只是每天用清水养着,放在桌子上装饰台面。书桌下还有一个破旧的圆砚,是他平时用的,里面还装着他前一天写字后剩下的墨水。“我每次写字都要用新鲜的墨水,这是合理的,但把用不完的墨水倒掉,对我来说是一种遗憾。”这块砚台是他姐夫五年前花30块钱给他买的。
书房的墙上挂满了大师的书法作品,他最得意的两幅作品挂在最显眼的地方。一个是今年年初三峡博物馆收藏的隶书《剑与心》;另一件是他临摹了唐代著名书法家张旭的草书《古诗四首》。
环顾自己简陋的房间,夏志云有点不好意思,但更多的是自豪。尤其是当他看到那些奖杯和证书的时候,他暗淡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受尽生活之苦爱上书法艺术
只有初中学历的夏志云,从小自学毛笔书法。1972年,作为一名回城知青,被安排在重庆无线电测试仪器厂当检验员。今年,他结婚了。闲暇时,他拿出笔、墨、纸、砚来写一些诗。“那时候书法只是个爱好,消磨时间。”
这段婚姻只维持了1981年。离婚后,独生女跟着母亲。夏志云说,因为妻子抱怨他不会赚钱,所以他只会写没用的字。
离婚给夏志云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但他是一个骄傲的人。除了他姐姐,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离婚的事。“我没有提出离婚,所以我觉得很尴尬。”
离婚后,夏志云居无定所,只得回父母家。“那时候我妈已经去世了,我姐结婚了,我姐和她儿子,我爸住在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里。我去了之后,只能和侄子挤在阳台上。这个住处是15,直到1996我才搬过来。”
就是在这15年里,他用书法缓解了心中从未告诉过任何人的痛苦。他开始系统研究中国书法的精髓,寻找情感寄托。李清照的悲与辛弃疾的豪放,是他这一时期书法作品中最集中的情感表达。
从1995开始,夏志云的企业濒临破产,直到2005年社保政策实施。10年期间,夏志云没有领过一分钱工资。为了不影响自己喜欢的书法艺术,他没有上班,生活全靠姐姐一家。那时候他觉得自己不像个男人。
经济压力和男人的尊严同时折磨着夏志云,让他几近崩溃。每当他快要崩溃的时候,他就沉浸在自己书法艺术的精神世界里,寻找一丝心理上的快乐和内心的平静。
1988年,从未接受过书法专业训练的夏之韵获得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奖项——一次全国书画大赛二等奖。虽然是非官方的比赛,但他很激动,鲜红的证书让他更加不顾一切地把自己埋在事业里。
守财,天天吃玉米汤。
夏之韵对自己的书法很自信,对自己的评价是:很有特色,很独特。他说,他的每一幅作品都找不到某一位书法家的影子,而是融合了多家之长,再融入现代审美,有自己的特色。夏之韵对自己的书法造诣很有信心。
他不允许自己的作品有任何瑕疵:“我的每一件作品都代表了我创作的最高水平。”有个朋友曾经偷偷捡起夏之韵扔掉的书法作品,装裱起来送人。夏志云知道后,差点和这个朋友翻脸。他说这不仅侮辱了作为书法家的他,也侮辱了他的艺术。
目前,夏之韵已获国内外书法奖26项。2004年4月15日,中国书画收藏家协会、中国书画收藏编辑委员会专家对他的书法作品进行了评估——“收藏标准为每平方米人民币8000元”。
“按照这个标准,我现在就是百万富翁了!”夏志云半开玩笑地说,神色中透露出一丝骄傲。
但夏志云这辈子看不到百万富翁的影子。虽然他从2005年开始每个月能从社保局拿到210元的生活费,但他的物质生活甚至还不如一个低保户的滋润,因为他要把大部分的钱花在买纸和墨水上——虽然他买的是最便宜的。
让夏志云高兴的是,1996,他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一个IT界的老朋友看他可怜,给了他一个干净的房子住。今年也是他经济最困难的一年。他向姐姐借了8000元钱装修房子。为了省钱,我们什么都自己做——做门、铺地板、粉刷墙壁、制作家具和油漆...
夏志云说,自从开始装修房子,他已经连续7个月吃玉米汤了,一天只能吃两顿饭。那段时间,他甚至每顿饭都不喝酒。也是在这7个月里,夏之韵获得了两次全国比赛书法金牌。他说看到这两个金杯,就觉得自己在吃肉。
在最困难的日子里,随着他获胜次数的增加,人们不断要求墨宝,夏志云总是有求必应。有人建议他从中赚点钱,度过经济难关。但是,夏志云从来不收钱。客人要装,就去外面收成本价,坚持不赚一分钱差价。他说:“纯艺术不是商品。我从事的是艺术,一门纯粹的艺术”。有人要,我就送。我不会把我的艺术变成商品出售。"
保护艺术品不受铜臭味的影响
10多年来,不断有熟人介绍孩子向老师学习,夏志云也接受了,但他从来不收一分钱学费。我只能同意喝一点酒,最多吃一顿饭。“书法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如果年轻人愿意学,我太高兴了。怎么才能收钱?”
单纯的精神享受根本满足不了物质需求。夏之韵一直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这个矛盾涉及到书法的时候,他就完全忽略了。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他说的最多的就是“我宁愿饿死也不愿亵渎艺术,让我的书法艺术沾染俗气的铜臭味”。
夏志云与现任妻子王乐于1999年结婚。婚后,夏志云的女儿因不满父亲与别的女人结婚,与父亲脱离了父女关系,近八年杳无音信。夏之韵伤心了不到一个月就想通了:“什么都不能强迫,就像别人不能强迫我放弃书法一样。”
再婚后,夏志云在经济上一直与妻子王乐划清界限。“我们是有感情,但我不会用她一分钱,不然就俗气了。”对于丈夫的痴情,王乐只说:“我欣赏他的才华。”
今年5438年6月+10月的一天,是夏之韵最屈辱的一天。朋友林朗说,这一天也是他开始“开始明白”的一天。
因为这一天,夏之韵“意外”卖出了一幅草书《沁园春·雪》,一卖就卖了13000元。
之前有个男的找到夏志云,让他写个图让他带出国送人,要求豪华装裱。夏之韵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做了这幅《沁园春·雪》,装裱花了1000多元。预付的装裱费是夏志云借的,他准备照常收取装裱费。但男子来接话时,留下13000元现金就走了。拿着这笔巨款,夏志云久久没有回过神来。当他反应过来追出门时,他已经不见了。夏志云只知道这个人出国了,他觉得不该收的钱也退不回来了。
夏志云一个星期没睡好。他从未如此富有,也从未如此悲惨。是否应该把精神放在物质之前,继续为艺术“守节”?还是要把物质的东西放在精神之前,想办法把自己的艺术品变成商品来卖?三个月来,夏志云一直在承受着这种矛盾和痛苦:“难道我之前的想法是错的吗?”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
今年年初,三峡博物馆收藏了夏志云的两幅书法作品,并为他开设了私人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