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招股说明书
华谊兄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1-001)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与创业板上市
内容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声明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较大。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的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和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概况
发行的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4200万股
每股面值:65,438元+0.00元。
每股发行价格:28.58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65438年6月+65438年10月+2009年5月。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已发行总股本:65,438+0.68亿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被公司收购。
2.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也不购买该等股份。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马云、余峰、、赵颖、张艳萍承诺,上述限售期满后,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任职期间每年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4.公司新股东李波、李佳、、王松岑、刘峰、王力承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报送中国证监会并申请创业板上市前六个月内不转让部分或全部公司股份;且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24个月内,上述转让的新股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新股总额的50%。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9年9月28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作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并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股票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了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错误的。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应当对其经营和收益的变化负责,投资者应当对这种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