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进的发展历史 李重进,男,原正厅级干部,历任淮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李重进身为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取得项目开发权、项目拆迁权、减免相关费用、缓缴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给予他人照顾,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1万元、美元6万元、港币6万元。2011年5月4日,该案移交六安市检察院侦查。六安市检察院于2011年7月26日提起公诉。今年3月2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