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险局局长

胡为国家医疗保险局局长。

胡,男,汉族,6月生,1964,安徽歙县人,6月加入中国,1987,8月参加工作,1988。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经济系和劳动人事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任第十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胡长期从事国有企业改革和宏观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基础。他参与了许多金融和工业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和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撰写(翻译)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方法》、《人力资本和企业制度创新》、《金融资产评估》和《美国联邦政府的预算》等许多著作。

胡经验简介

1992至1994任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1994至1998分别任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企业处副处长(其间:1995年2月至1996年3月任云南省保山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

1998至1999任财政部财产鉴定司秘书。1999-2004年任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副司长、经济建设司副司长。2004年至2007年任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

2007年至2009年任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2009-2065 438+04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2014至2018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18 ~,任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