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芳,语言学博士,湖南株洲市

女,四川通江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国际刑法协会会员。1984-1988,西南师范大学外语系俄语专业,俄罗斯语言文学学士学位;1988-1991年,四川大学刑法系国际刑法方向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1-1993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攻读国际法博士学位,1997-2000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博士学位,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二级警督、硕士生导师,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博士后研究员。出版专著2部,合著学术著作10余部,独立或合作发表论文及译著近50篇。

发表文章:

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与审判方式的改革

相关著作:香港特别行政区/黄芳国际刑事司法制度研究,赵秉志,2004-10-1版。

国际犯罪国内立法研究(刑法博士文库)/黄芳,2001-6-1版。

走私罪定罪量刑(定罪量刑系列)/黄芳,1999-1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