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律所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六条设立个体律师事务所,除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其发起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创办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十七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章程;(三)律师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4)住所证明;(5)资产证明。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根据《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资产超过65438万元人民币;(三)有三名以上律师。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和县(市、区)司法局同意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协议;(三)发起人简历及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格鉴定表;(四)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律师资格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五)发起人的转让程序;(六)发起人的档案关系证明;(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或者合伙人选举主任的决议;(八)律师事务所的资本证明;(九)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或者房屋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