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的亲身经历。

1970.11——1985.07,河北省忻城县机械厂车间主任、厂长助理;

1985.07——1987.12,河北新城机械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

1987.12——1989.05,河北省忻城县电业局副局长;

1989.05——1992.07,河北省忻城县电力局局长、书记;

1992.07——1992.09,河北省忻城县副县长;

1992.09——1993.04,河北忻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3.04——1996.08,高碑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其间:1993.09——1996.07,在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08——1998.02,定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998.02——2001.01,定州市委副书记、市长(1996.09——1998.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政贸易经济系商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1——2003.03,定州市委书记;

2003.03——2003.0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3.04—2004.02,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企业工委书记;

2004.02—2007.01,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7.01——,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