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奖学金是怎么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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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授予优秀研究生的最高荣誉。它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明确我院研究生培养定位,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对研究生的激励作用,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制定研究生综合表现评定办法。

一、基本条件

基础学制全日制研究生入学一年后即可申请(含一年级博士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

5.没有考试不及格的记录;

6.本人在读硕士或博士期间未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7.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其中,博士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一篇SCI(或CSSCI)文章,或在其专业研究领域做出同等贡献;硕士生应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学术活动中表现良好。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详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告。

四。审查组织

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相关行政人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代表为委员,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进行认真评审。制定配额分配方案;全面领导、协调、监督和评估;裁决学生对评估结果的投诉。

动词 (verb的缩写)审查过程

1,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对学院评审办法作出集体决议,制定或修改评选方案和工作安排;

2.发布研究生的院校选择办法;

3.对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4.根据申请材料和研究生日常管理记录进行综合绩效考核;

5.公示评选结果;

6.投诉处理:如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申诉;

7、学院备案并报研究生院。

不及物动词选择方法

1.选拔根据学习科研和综合表现按75%和25%的比例分配,对学生进行百分制评价,按综合成绩排名。

2.学习和科研由教授委员会面试根据考试成绩、发表文章、专利申请和获奖情况进行评价。全日制教育硕士按名额比例划分,学习和科研成果分别安排。

3.综合表现由党委和学生工作小组根据日常表现评定。

4.硕士生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将相关材料及汇总表、博士生推荐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无异议。

七。其他人

1,本办法未涉及的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

2、评审委员会拥有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生命科学学院

2012 12 2月5日

生命科学学院

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生命科学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讨论学院的评审原则和政策,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监督评审工作。

主席:

王力(院长)和刘多(秘书)

负责把握方针政策,全面领导评价工作。

成员:

刘宝,周一发,王德利,曾,,丁川,

金、岳秀全、孟祥峰、

学生代表:监督评价,审核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