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和县民政局局长年龄较大,年龄较小。 副县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央部委分为“国、部、司、处、科”五个级别。副县长是正县级副职,县民政局局长是科长,所以是副县长。副县长是县政府的一个行政岗位,副县长在县长的领导下协助县长完成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