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属于什么级别?

法律主观性:

中级人民法院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设在除台湾省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直辖市人民法院以外的地级行政区。中国有四级法院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在国家一级,包括六个巡回法院。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审判下列案件: (一)依法管辖第一审案件;(二)提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三)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四)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