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自考毕业登记表简历
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南
1、《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水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清楚,不得复印或涂改。
2.没有工作的自考毕业生请不要填写“工作单位”一栏。在“家庭住址”一栏中,外地毕业生必须加上省、市或镇的名称。
3、“我的简历”一栏,要从初中开始填写。我的简历不能省略,也不能年复一年的重复。参加全日制自考的毕业生,填写你就读学校的自考简历(即XX学校自考大专班);在职毕业生业余时间参加自考,不要重复填简历。
4、“奖励、处罚”栏,如无,填写“无”字。
5.在“自我评价”一栏,请参考自考毕业生“自我评价”参考大纲。请先写一份草稿,然后填写,最后签名。
6、“毕业生思想品德”栏,凡有工作的自考毕业生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的自考毕业生,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盖章;全日制自考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填写并盖章。
7.在“考试成绩”一栏中,考生应根据考试计划和证书的课程顺序正确填写考试时间和成绩。
8.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将填好的《毕业生登记表》提交至自学考试办公室。9.报名表上的照片由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