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防疫控制办公室电话
甘肃省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1,科学准确划分风险区域。按照建筑物、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域,不得随意扩大到居民区、社区、乡镇(街道)等区域。非高风险区域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产停业。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住宅门,确保人员外出就医和紧急避险。对高危区域实施快封快解,连续五天无新增感染的高危区域及时疏通;
2.不断优化核酸筛选。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检测频率,不再在社会上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合理设置核酸检测采样点,提供便捷的检测服务。对于高风险岗位的员工和高风险区域的人员,由各自属地和单位执行核酸检测的相关规定。其他人员按照“愿做全做”的原则进行核酸检测,也可自行进行抗原检测。进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和市场主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及时调整外部防御措施。各交通检疫检查站不再查验跨区域流动人口核酸检测和健康码阴性证明,不再实施落地检查。实施高危区域溢出人员备案制度,实行5天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护;
4.优化和调整隔离模式。无症状感染者和具备隔离条件的轻症病例一般采取7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7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期间应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两次核酸检测Ct值≥35后解除隔离。如果病情加重,要及时转到定点医院治疗。对具备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5天,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5、确保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药店要正常经营,不能随意关停。进药店不再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线上线下购买发烧、咳嗽、抗病毒、感冒药等非处方药不受限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中的作用,组织中药防疫制剂的生产和供应,积极推广“定西防疫方”,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自身免疫力;
6.加快老年人的疫苗接种。优化预防接种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尽快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特别是80岁以上老年人;
7.加强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摸清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脏病、肿瘤、免疫缺陷等疾病及其新冠肺炎的接种情况,实施分类管理;
8.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做好重要民生物资的商品储备。各类市场主体和生产经营场所有序恢复正常秩序。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就餐。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超市、供电、水电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行的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实现“两点一线”闭环工作,持阴性核酸证书即可正常上班;
9.储备医疗资源。保证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的设置,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全天开放。扩大各级医疗机构容量,加快医疗救治资源准备。建立社区与专科医疗机构对接机制,设立咨询热线,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就医便利。各级医疗机构和陪同人员必须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10,维护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各级党委、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保持正常运转,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骨干的自律防身,进入党政机关48小时查核酸阴性检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防治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和责任区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