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的区别
1,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某些应税行为时,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应税金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销项税是指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
销项税计算公式:销项税=销售额×税率。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所缴纳或者承担的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根据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税率差异。
简易计税方法使用的税率一般为3%,营改增后部分行业有5%的简易税率;一般计税方法使用的税率,根据使用情况涉及17%、11%、6%等不同税率。
4.是否扣除。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通常可以抵扣进项税。特别是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和运行简易计税方法税目的纳税人,可以不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当期简易计税方法应税项目销售额÷当期销售额合计。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上述公式和年度数据对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5、是否开具特价票。
适用3%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明确规定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外。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一般纳税人,通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扩展数据:
在简单征税和一般征税的情况下,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是:
(一)使用范围不同
专用发票一般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增值税应税项目的生产经营;普通发票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
(二)角色不同
普通发票只是商业凭证,而专用发票不仅是商业凭证,还是扣税凭证。
(3)票面价值反映的内容不同。
专用发票不仅应包括普通发票记载的内容,还应记载买卖双方的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银行账户、税额等。
(D)联合时间不同
专用发票不仅要有普通发票复印件,还要有扣税复印件
(5)反映的价格不同。
普通发票反映的价格是含税的,税价不分;专用发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格,税价分开填写。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购买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开具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计算增值税是一样的。
但如果购买方在开具专用发票时符合抵扣条件(如购买方为一般纳税人,购买的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内抵扣),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购买方除农产品发票、运输发票、小额购置税控机外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百度百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