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会的成员是如何组成和产生的?

一、支部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方式:

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党员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得到承认。

直接负责地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采取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差额的办法。差额不低于应选名额的20%。候选人要做好充分准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要充分体现选民的意愿,保障他们的权利。

在选举过程中,选民有权了解候选人的情况,要求变更候选人,不得选择任何一个候选人而另选他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某人投票或不投票。党支部委员会选举是保证党支部领导核心坚强有力的一件大事,也是保证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一件大事。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来进行。

二、支部委员会成员的组成:

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立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一般3-5人,不超过7人,书记1人,必要时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少的支部(如党员人数少于七人的支部)可以不设支部委员会,必要时只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三。支部委员会简介: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构,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如研究如何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接受新党员,决定对犯错误的党员的处分,都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总党员会议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党支部总党员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党支部总党员会议的审查和监督。对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委员会应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改变或推翻。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党员大会的会议议程,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决定。为了便于支部总党员会议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或计划,但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强加于支部总党员会议,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凌驾于支部总党员会议之上。

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决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如果支部委员会认为或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可以提请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参考资料:

党支部委员会是怎么产生的?_ Service _ * * *会员网络

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党建-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