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是干什么的?
民兵的基本任务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其他任务;承担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秩序;做好随时参军的准备,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民兵是中国领导的、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它在历次革命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中国的人民解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兵制度成为一项国家军事制度。
1984年5月3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也是县级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
扩展数据:
民兵的分类和分组:
民兵分为骨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未满二十八周岁退出现役的士兵和接受过军事训练的士兵,以及选择参加军事训练的士兵,编入基干民兵。其余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
女民兵只构成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比例内。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民兵的组建,就是按照人数和班、排、连、营、团的组织序列,将符合参加民兵条件的公民组织进本单位的民兵组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