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振华传记
1968.10——1973.09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黑河地区德都县二龙山农场一师六团插队落户,任政治部干事。
1973.09 —— 1977 438+0,就读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
1977.05438+0——1980.05,清华大学核能物理研究所助教,清华大学二校团委书记;
1980.05——1982.05,州建委团委书记(机关党委组织干事);
1982.05——1985.05438+0,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人事处处长、放射环境管理处处长;
1985.05438+0——1990.05,国家环保局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1990.05——1993.05,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其间:1991,获武汉大学环境法硕士学位);
1993.05——1993.06,国家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1993.06——1998.03,国家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其间:1994.01,兼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4.05,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核环境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
1998.03——2005.12,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5.12—2006.12,因吉林、黑龙江两省松花江污染事件辞职,待岗;
2006.12——2015.0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正部级)。
2015.02——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中共十五届、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十六届、十八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