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向东的贿赂清单
2.被告人马向东为张亚飞委托的沈阳商业城纺织公司副经理孔东红提供帮助。1997 10,马向东、张亚飞共同收受孔东红人民币10000元。
3.被告人在职务晋升上为中兴沈阳商业大厦董事长刘谋取利益。从1990年6月到1999年2月,我在家里分15次收到刘134000元。
4.被告人为沈阳商业城集团董事长张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2月1991日至2月1999日,张在家分两次收受人民币48000元、美元10000元。
5.被告人马向东为沈阳商业城副总经理赵启超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1991年2月至1999年2月,赵启超9次在家中收受人民币8.2万元。
6.被告人为沈阳商业城集团总经理闫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从1989年2月至1999年2月,颜在家收到人民币816元。
7.被告人马向东为沈阳文化钟表公司举办全国文化钟表交易会提供帮助。1995年6月至1999年2月,公司总经理刘斌分八次收受人民币7万元及电脑、打印机一台。
8.被告人马向东在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东亚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云峰谋取利益。从1986年2月到1997年下半年,我在家里分11次收到王云峰寄来的人民币79000元。
9.被告人马向东为沈阳铁西商厦经理张璐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从1989年2月至1997年2月,我在家里分9次收受张璐人民币72000元。
10,被告人马向东为中兴沈阳商业大厦副总经理胡开峰在职务晋升上谋取利益。1992年2月至1999年2月,我在家分八次收受胡凯峰人民币5.6万元。
11.被告人为市商委主任安、中兴沈阳商厦工会主席孙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从2月1991到2月1999,我在家分8次收到他们510000元。
12、被告人马向东为沈阳合资公司总经理高军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1992年2月至1999年2月,先后8次收受高军人民币4.9万元。
13被告人马向东为中兴沈阳商业大厦副总经理张静华的工作调动提供帮助。从1995年6月至1998年2月,张静华在家中先后四次收受人民币2万元、美元2000元、港币10,000元。
14.被告人马向东推荐曹振江为沈阳市优秀工人、劳动模范。为沈阳儿童世界扩建工程向有关部门打招呼。1990年5月至1997年2月,曹振江、潘德平分27次收受人民币41700元和美元200元。
15被告人为沈阳中兴宾馆总经理王在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从1994年2月至1997年2月,我在家分五次收受王人民币45000元。
16、被告人马向东帮助沈阳交电公司总经理孙国相调动工作。从2月1991到2月1998,我在家分8次收到孙国相的人民币44000元。
17、被告人马向东为原沈阳五金商业集团总经理李开明在被评选为劳动模范、就近退休后继续留任等方面谋取利益。1986年2月至1995年2月,17次在家中收受李开明人民币4.3万元。
18、被告人马向东自1994年2月至1999年2月,分9次收受张可人民币41000元,为沈阳五金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可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
19、被告人马向东为沈阳中山大酒店总经理张景阳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从6月1995到2月1998,我在家里分三次收到张景阳送的人民币4万元。
20.被告人马向东为沈阳文化钟表公司副总经理涂凯在工作安排上谋取利益。从6月1993到2月1997,我在家里分五次收到土凯人民币38000元。
21.被告人马向东为原沈阳地下商业城总经理王清涛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从1994年2月到1996年9月,王清涛分五次收到人民币3万元和美元500元。
22.被告人马向东为原中星沈阳商业大厦总经理凯文Z在职务晋升上谋取利益。从6月1990到6月1993,我分四次收到凯文Z的3万元。
23.被告人马向东为中兴沈阳商业大厦副总经理李文和在职务晋升、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从1994年2月到1999年2月,我在家里分五次收到李文和的3万元。
24.被告人马向东为沈阳市第二百货商店党委书记王平谋取工作调动等利益。从2月1991到2月1998,我在家分八次收到王平送的人民币29000元。
25.被告人为沈阳和平商场副总经理高在促销等方面谋取利益。从1989年2月至1996年2月,分七次收到邱送我人民币28000元。
26.被告人马向东在工作安排上为中兴沈阳商业大厦纪委副书记董玉兰谋取利益。从6月1990到2月1999,我在家或通过张亚飞12次收到董玉兰人民币25000元。
27.被告人马向东在工作调动等方面为沈阳商业城集团食品贸易公司经理梁金锡谋取利益。从6月1995到2月1999,我在家里五次收到梁金锡的2万元。
28.被告人马向东为沈阳合资公司副总经理刘延超谋取利益。从1988年2月至1996年2月,刘分七次收受人民币15000元。
29.被告人马向东为沈阳文化钟表公司举办全国文物交流会提供帮助。1990年6月至1995年2月,在家中分六次收受公司经理曲聪贤人民币15000元。
30.被告人为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办公室主任杨亲属谋取利益。从1990年6月至1998年8月,我在家分三次收到杨14000元。
31.被告人马向东在工作调动等方面为沈阳商业城副总经理张立明谋取利益。从1994年2月到1999年2月,我在家里分四次收到张立明13000元。
32.被告人马向东为沈阳百货大楼协调结算原离休干部费用;为沈阳储运公司党委书记张在工作调动方面谋取利益。从2月1988至2月1991,张分五次收受人民币12000元。
33.被告人在工作调动等方面为沈阳和平商场党委书记包谋取利益。从2月1994到2月1999,包被接受了10次。
34.被告人马向东在工作安排上为沈阳市商业局局长杨国屏的亲属谋取利益。从6月1995到2月1999,我在家里分六次收到杨国屏寄来的人民币8000元。
35.被告人李在沈阳市财政局审批铁西百货大楼供销挂钩政策过程中提供帮助。1993年7月至1996年2月,该百货公司总经理王在其办公室及其他场所分四次收受人民币3万元。
36.被告人李于7月1.993至6月1.997+0.1.000分三次在沈阳市传染病医院等地收受中兴-沈阳商厦总经理刘给予的人民币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