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可以扫墓吗?

4月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领导小组成员、济南市民政局副局长李表示,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今年清明节所有殡葬服务从3月21日起暂停,市民可免费网上祭扫。

暂停现场祭扫活动。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祖坟林等殡葬服务场所自3月21日起暂停现场祭祀;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等群众性活动,并通过媒体公告、社区宣传、电话通知等方式向社会通报。

开展代人祭祀的服务。引导殡葬服务机构通过清扫墓区、擦拭墓碑、献花、集体敬礼等方式开展祭扫服务。,从而表达自己的记忆和思想。

开通网上祭祀扫墓平台。3月20日,“云追思”公益网上祭奠扫墓平台上线,供市民朋友为故友打造网上祭奠空间,进行网上祭奠扫墓。市民可登录世界春城客户端、济南发布客户端、汪顺、爱济南、新黄河客户端、丁咚FM客户端、齐鲁晚报、齐鲁一点客户端、速豹新闻客户端、闪电新闻客户端、济南市民政局网站,或关注“济南贴心民政”、“qtv”、“齐鲁泰拉姑”、“小溪服务”等微信官方账号免费在线祭祀。祭祀扫墓平台开通以来,已有13.8万人参与线上祭祀扫墓,创建个人纪念馆7万余个。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相关紧急措施,并发布公告,限制或者停止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参加聚祭、祭扫活动,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和干扰的,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擅自聚祭、祭扫行为采取相关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严重危害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给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隐患的,可依据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