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行政长官叫什么名字?

正确的称呼是(首席执行官)而不是(执行官)

现任行政长官:曾荫权

曾荫权简历:

2005年6月16日,曾荫权自动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2007年6月21日被中央人民政府正式任命为行政长官。他的任期将持续到2007年6月30日。

曾荫权于2001年5月1日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成为协助行政长官管治香港并就政策事宜向他提供意见的主要官员。

2002年7月1日,曾荫权离开公务员体系,成为新问责制下的政府主要官员。他继续担任政务司司长,直至2005年5月25日宣布辞职,为行政长官选举做准备。

在出任政务司司长之前,曾荫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在担任财政司司长的6年间,他带领香港度过了1997年至1998年席卷亚洲的金融风暴,随后大力推行改革,改善香港的金融基础设施。

曾荫权于一九六七年一月加入政府,曾担任多个重要职位,包括地方行政、财政、贸易及与香港回归有关的政策事宜。1977年,曾荫权被借调到马尼拉的亚洲开发银行工作一年,研究菲律宾和孟加拉国的供水系统和铁路发展计划。

1985年至1989年任副秘书长,负责《中英联合声明》的实施。曾荫权在1991年至1993年担任贸易署署长,处理与香港贸易有关的所有谈判和管理问题。1993年5月升任库务司,负责香港政府整体资源分配和税收制度,确保政府运作符合成本效益。

1995年9月,曾荫权被任命为财政司,打破了150年来由英国人担任财政司的传统,成为首位担任这一职务的中国人。他于1997年7月1日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任财政司司长。2002年6月,曾荫权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大紫荆勋章,并于1997年6月获英国颁授大英帝国司令勋章,以表扬他对香港的杰出贡献。

曾荫权在香港接受教育,并获得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他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和香港大学授予荣誉博士学位。

曾荫权已婚,有两个儿子。他的爱好包括徒步旅行、游泳和观鸟。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简称特区行政长官);中文:行政长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代表。现时,该委员会由选举委员会选出,该委员会由来自38个界别分组的800人组成,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实施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签署、刊登宪报,并将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示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

建议中央政府任免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公职人员。

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处理请愿和上诉。

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为5年,每人只能连任一次。如行政长官在任期届满前因故离职,其继任人应在六个月内产生。2005年,NPC人大常委会通过解释《基本法》解释说,行政长官的补选只是完成了其前任的剩余任期。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和第二任(部分)行政长官是董建华。2005年3月12日,他因健康原因在完成第二个任期前辞职。董建华辞职后,根据《基本法》规定,由时任政务司司长曾荫权代理行政长官职务。

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曾荫权。他成为16年6月行政长官补选的唯一候选人,因此按照行政长官选举办法自动当选。6月21日,中央任命他为行政长官,他于当日就职,6月24日赴北京正式宣誓就职。

选举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没有外国居留权。

至少40岁

通常已在香港连续居住了20年。

提名不少于10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

生成方法

根据香港基本法,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

1997 1行政长官由1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该委员会有800名成员,由中央政府任命。2002年,第二任行政长官由同一个选举委员会选出。2005年第二任行政长官补选已于2005年7月10日举行,选举委员会成员基本与原来相同。选举委员会出缺的委员由立法会同一功能界别的选民选出(65,438+06万各界人士)。2007年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的内容尚未最后确定,但2004年4月26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经否定了2007年普选行政长官和2008年普选立法会的可能性。

历任首席执行官

任期行政长官的出生地出生日期任期

1浙江省舟山市董建华1937 2002年7月7日-1997 2002年6月30日

2董建华舟山1937 2002年7月7日-2005年3月12。

2(代理)1广东省南海县曾荫权1944 10 2005年10月7日-2005年3月12-2005年6月2日

2(代理)2唐英年1952年9月6日-2005年6月2日-21江苏省

2广东省南海县曾荫权1944 10 2005年10月7日-6月21-2007年6月30日

注意:

12年3月至2005年6月2日,由于行政长官董建华辞职,时任政务司司长曾荫权被任命为行政长官。

2005年6月2日至6月21日,由于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竞选行政长官,当时的财政司司长唐英年被任命为行政长官。

其他因行政长官公务、休假等事故造成的任职期限不包括在上表中。

[编辑]离职后待遇

2005年6月1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决定原则上接纳行政长官薪酬及离职后安排独立委员会于2005年6月9日提交的报告。该委员会由担任主席,成员包括郑海泉、廖柏伟和梁。

该报告建议:

前特首卸任后三年内将受职后监管。

1年,前任行政长官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也不能参与商业活动。

第二年和第三年,在开始任何工作或从事商业活动之前,必须事先征求咨询委员会的意见。

如果前任行政长官在这三年内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或从事学术或慈善工作,他将获得豁免。

前任行政长官将获得

前行政长官办公室。

协助推广和礼仪工作。

行政支持。

汽车和司机运输服务。

前任行政长官还可以享受礼遇安排、医疗和牙科福利。

视乎香港警务处的评估,前行政长官亦会获提供特别保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