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奋鑫个人简历
1974.10——1976.06,新疆叶城县园艺场接受再教育,任生产队副队长、知青队长、团支部书记;
1976.06——1987.08,化验员,实验室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团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新疆叶城水泥厂副厂长、党总支书记;
1987.08——1989.03,新疆叶城县经委副主任兼水泥厂党支部书记;
1989.03——1990.05,新疆叶城县经委副主任、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水泥厂党支部书记;
1990.05——1992.12,新疆叶城县吐古齐乡党委书记(其间:1990.09——1991.08,中国矿冶大学);
1992.12——1993.03,新疆叶城县县长助理;
1993.03——1994.05,新疆叶城县副县长;
1994.05——1995.06,新疆巴楚县党委常委;
1995.06——1999.11,新疆巴楚县委书记;
1999.11——2002.05438+0,新疆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其间:1998.08 —— 2000.12,中央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1——2004.10,新疆喀什地委委员、副专员;
2004.10——2004.12,新疆周珂党委书记;
2004.12——2005.03,新疆周珂党委书记、人大主任;
2005.03——2006.06,新疆周珂党委书记,州人大党组书记、主任;
2006.06——2008.05,新疆周珂人大党委书记、主任;
2008.05——2011.07,新疆周珂市委书记、州人大党组书记、主任;
2011.07——2013.03中共和田地委书记;
2013.03,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13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任命严奋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法〔2065 438+03〕99号),严奋新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