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放学被打死,帮家长找人惹事。
上学路上被痛打一顿
6月29日星期一,当郑下午6点放学时,他被十几名其他学校的学生包围了。
学校附近一家餐馆的工作人员张女士回忆,当时有孩子还拿着棍子,抓着被打的男孩的制服领子。郑曾经两三次冲出打人的人群,但都被抓了起来,继续挨打。“因为学生经常在学校附近打架,大家都习惯了,谁也没想到会死。”
郑的母亲冯女士说,孩子后来回家说,围着他的同学问自己,“为什么要指认他?”郑被打后并没有还手,而是开始逃跑。直到离学校300米左右的地方,郑才被路过的好心人救下,放到公交车上。这时,距郑走出校门已经十多分钟了。
郑的表弟回忆说,他哥哥回家时没有明显外伤,只是嘴唇和手指发紫。当他看到他的母亲时,他热泪盈眶。郑告诉他的母亲,他全身疼痛,尤其是头痛。冯女士迅速带着孩子去了医院,并通知了孩子的班主任老师和小可的父母。
当时医院里没有人意识到郑可能会死。他在医院没有做什么具体的治疗,但是一直在做各种检查。虽然郑的心电图显示正常,但在进行CT检查时,郑突然变得全身僵硬,双眼上下颠倒。经过抢救,郑于当晚九时许死亡。据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7月27日出具的尸检报告,郑因心肌炎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事后,小柯被警方控制。据双方律师共同确认,除了小柯,5名学生已被警方控制,并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警方还证实,事发时在场的学生超过10人,但并非所有人都动手打人,具体人数仍在调查中。
帮家长找麻烦。
事发前三天是周五,当晚小柯没有回家。小珂的父亲说,小珂长这么大以来,晚上不回家是第一次。周六中午,郑一家人想请帮他们找到儿子。他们不知道郑的联系方式,所以他们请班主任与郑联系。
冯女士说,她在中午11接到了王鸿的电话。郑知道小珂经常去学校附近的黑网吧,于是就答应了。冯女士担心儿子的安全,不想让他去。但她觉得父母不容易,就同意了。郑和先生见了面,很快就找到了萧克。下午4点,郑回到了家。
小珂的父亲回忆说,郑先去了网吧,因为学校附近的黑网吧外观和民房一样,大人不能开门,郑只能进去找小珂。小珂的父亲说,郑进入网吧后,和小珂聊了十多分钟,一起出来了。
小柯在网吧被父母抓到,消息很快在同学中传开。晚上,很多同学通过QQ“问候”小柯:“你惨吗?”“你爸被打够了吗?”这是小珂父亲事后从儿子的聊天记录中看到的。他回忆说,其实事后他并没有打孩子,而是和孩子讲道理,因为这是孩子第一次犯这样的错误。小珂的父亲也看到了郑发来的解释。他告诉小珂,他不是故意要抓他,而是在他父母的要求下这么做的。从小珂的回复来看,小珂并没有对郑怀恨在心,双方很快聊得很开心。
小珂的父亲说,据小珂自己回忆,他只是想让郑当众给自己道歉,约了三四个校外的朋友给他加油打气。没想到,他在学校外面看到的是十几个人,这些人根本不听自己的,一上来就动手。打架完全失控,小柯自己动手了。小可的父亲说,这是小可第一次组织群殴,孩子回家都吓坏了,眼睛睁得大大的。至今家属都不敢告诉孩子郑去世的消息,怕孩子心理受不了。
从好朋友到疏远
萧克是13岁,比郑小两岁。从小学开始,他们就是同学,关系很好。小学时,两人学习都很好,一起考上了市重点四十二中的重点班。郑家境不好,父母靠摆地摊谋生。小珂家境好很多,父亲经商。小珂在同学中也有“帮别人省钱”的名声,经常在学校附近的大排档请客。作为郑的好朋友,自然得到了不少“恩惠”。
据郑的几个同学说,进入初中后,小珂的成绩明显下降。他不爱听课,经常不完成作业,经常在黑网吧上网。老师安排小柯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只要他上课不打扰别人,老师一般不会理他。老师也教导学生不要被琐事影响。郑也渐渐疏远了萧克。
与小可不同的是,郑初中的成绩一直保持在班里的中上水平,在老师眼里也是个听话的孩子。
冯女士说,她听郑说,小柯喜欢放学后出去上网。起初,郑会和萧克一起去黑网吧,所以他知道自己在哪里上网。因为上网耽误了他写作业的时间,也因为冯老师的说教,郑渐渐减少了和小可一起上网的次数。在家庭的影响下,小柯在郑的心中也被贴上了“坏孩子”的标签。郑的姐姐回忆说,哥哥曾表示愿意疏远小珂,郑对小珂的评价越来越负面。“他说小珂现在越来越不好了,不想和小珂继续做朋友了。”
冯女士说,他们表面上还是好朋友,都加入了学校篮球社,放学后也经常一起回家。双方父母都知道自己的孩子有这样一个朋友。因此,当小可的父母在6月27日发现他们的孩子在外过夜时,他们立即想到向郑寻求帮助。
黑网吧只收熟客。
京华时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四十二中附近的五六家商户,他们都知道黑网吧的存在。商户陈先生说,这些黑网吧早就关门了。孩子要上网就敲门,会有站长从门口探头出来检查,只有熟悉的同学才会放进去。不熟的学生会让“正规”的同学带他们进网吧。普通成年人敲门,网管根本不会开门,所以这种黑网吧非常隐蔽,很难被发现。据陈先生介绍,四十二中附近至少有三四家这样的黑网吧。四十二中张副校长表示不了解黑网吧的情况。但为了学生的安全,学校多次禁止学生在不正规的网吧上网。
张副校长表示,学校对校外打架事件并不知情,因为42中附近有巴蜀中学、仁和街小学等四五所学校。据他所知,四十二中的学生很少参加打架,学校内部也很少发生打架事件。
谈判尚未达成协议。
郑出事后,家属觉得学校应该对孩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事情的起因是郑和班主任一起出去找小可。王鸿拒绝了京华时报记者就此事的采访。校方认为,事件发生在100米校门外,除小可外,42中没有学生。所以学校没有主动承担责任。四十二中副校长章小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学校正在全力配合警方调查。今后,如果法院判决学校在此次事件中承担责任,学校将依法强制执行。
在当地派出所的组织下,小珂的父亲和冯女士已经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协商过程中,小珂父亲愿意赔偿20万,郑佳夕赔偿金额为654.38+0.5万。双方差距太大,谈判不成功。小珂的父亲说,虽然小珂在同学中花钱很多,但他家不是“富二代”家庭,一次能花20万已经是极限了。
律师声明
赔偿应该超过50万
河南铁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博阳表示,虽然王红带郑去找打架原因,但并没有教唆打架,所以学校不应该承担太大责任。
常博阳说,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其家属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按照我国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赔偿金额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客观标准计算,固定赔偿期限为20年。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133元。因此,郑家属所能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应在50万元以上。但是,这笔钱是由所有参与群殴的学生的家庭分摊的。如果小珂最终被判定为主使,他们负责的金额会比其他家庭略高。
北京市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发旭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必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但他们面临的刑罚要比16周岁以上的人轻得多。本案中,郑被殴打后死亡,参与斗殴的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影响较为恶劣。参与斗殴的人不分年龄,最高可判死刑。但如果涉及未成年人,最高只能判无期徒刑。如果是16岁以下,他们面临的刑罚可能是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