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分别是什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为:浦东、徐汇、闵行、长宁、松江、奉贤、金山。管辖浦东法院、徐汇法院、闵行法院、长宁法院、松江法院、奉贤法院、金山法院等7个基层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为:杨浦、虹口、黄浦、静安、普陀、宝山、嘉定、青浦、崇明。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设案件庭、刑事一庭、刑事二庭、少年法庭、民事一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民事四庭、民事六庭、行政庭、审判庭、上诉庭、执行庭、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审判管理处、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等20个机构。

扩展数据: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是在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基础上,于2007年7月1995,1成立的。位于长宁区虹桥路1200号,管辖浦东法院、徐汇法院、闵行法院、长宁法院、松江法院、奉贤法院、金山法院等7个基层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995正式成立。法院位于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百度百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