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鄞州分局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协调本局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和科技发展的规划和计划;监管固有资产和行政费用;负责财政、审计、统计、基建、科研、技术改造等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和行政后勤等日常事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局干部管理工作;做好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资格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和指导法制宣传;组织和协调应对工作。部门负责人:赵春辉
质量部门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提高本地区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分析质量状况,发布质量信息;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管理检查机构;开展产品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监督质量认证和认证咨询。部门负责人:陈
标准测量部分
组织实施标准化和计量法律法规;制定标准化和计量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标准化和计量政策措施;监督标准的实施;推广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定农业标准和规范;负责企业执行标准的备案管理;组织做好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代码工作;组织地方量值传递,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计量行为,组织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组织建立区级计量标准,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负责辖区内校准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质量认证和认证咨询;指导标准化协会和计量测试学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余永成
监督和检查科
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或区域进行质量改进;负责查处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管理产品质量评估、仲裁检验和质量投诉及报告。部门负责人:童鹏程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调查辖区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企业档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逐级负责制,开展巡查、定期检查、QS年检等。对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查处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开展辖区内食品生产质量整治;协助培训员工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知识;开展QS市场准入工作,为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取得市场准入资格。部门主管:陈春阳。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科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负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的监督检查;对相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部门负责人:陈治良
检查组(打假办公室)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执法;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监督检查重点产品和市场商品的质量;调查处理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一般案件;做好案件统计,不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检查结果;做好查封(没收)财物的管理和保管工作;承办上级业务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区打假办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人:金根兴
集士港工作站(稽查中队)
集士港工作站(中队)负责高桥、集士港、横街、谷林电影的质量技术监督。主要职责:(1)开展辖区产品质量普查,建立工作档案,分类登记,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专项调查活动,及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2)按照上级部门检查计划规定的频次、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等日常检查。(3)积极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宣传相关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四)负责辖区内生产加工领域的打假工作,对监管对象的一般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查处;被监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的,应立即上报地区局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查处。情况紧急的,可以先采取调查或者行政强制措施。(5)负责辖区内计划检查计划的实施。负责计划检查工作中的调查、检查和抽样、信息汇总和报告。负责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后期处理。(6)及时报告辖区内较大、严重、大范围、区域性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按照统一部署,协调相关机构进行集中整改。(7)及时周到地为企业提供现场指导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培训相关测试和验证人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和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完善质量保证、计量和标准化工作体系;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相关认证、许可、名牌等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活动,积极推荐区域性技术机构,为辖区内开展的各项核查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把监督落实到服务中去,主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生产保驾护航。(8)受理管辖范围内的纠纷和投诉,并认真处理。受理辖区内违法案件的举报,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或者根据有关业务部门的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9)负责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10)加强与所辖镇(街道)党委、政府、工业园区、投资创业中心管委会的沟通,定期汇报、通报相关工作,当好参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11)加强与地方横向单位的联系,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地址:鄞州区集士港镇商贸路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