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详细资料收集
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人民法院分为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专业上分为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目前,专门法院包括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行政法院和军事法院。
基本介绍中文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部门布局:国家司法机关?机关地位:中国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属性:司法机关组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PRC)人民法院组织法组织层级:高级人民法院?部门简介、组织体系、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主要领导、院长、副院长、管辖案件、部门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作为派出机构,但人民法庭不是一个审级。中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是指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在特定部门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我国目前有军事、海事、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按照行政区划设立,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属于专门人民法院序列,其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军事法院的建制分为三级:高等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中级法院:东部战区军事法院(01)、南部战区军事法院(02)、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法院(03)、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法院(04)、北部战区军事法院(05)、中部战区军事法院(06)、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军事法院;基层法院:上海军事法院(0101)、南京军事法院(0102)、杭州军事法院(0103)、合肥军事法院(0104)、福州军事法院(0105)、长沙军事法院(0201)、广州军事法院(0202)、南宁军事法院(0203)、海口成都军事法院(Jun 0301)、拉萨军事法院(Jun 0302);兰州军事法院(Jun 0401)、西宁军事法院(Jun 0402)、乌鲁木齐军事法院(Jun 0403);呼和浩特军事法院(0501)、沈阳军事法院(0502)、哈尔滨军事法院(0503)、济南军事法院(0504);北京军事法院(0601)、石家庄军事法院(0602)、郑州军事法院(0603)、武汉军事法院(0604)、Xi安军事法院(0605);刘中国人民解放军直属军事法院(Jun 0701)主官,曾任原总政治部保卫部主任,2014年6月前调任军事法院副院长、少将军衔。2018年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程东方副行长:曾任驻港部队新闻发言人,法学硕士。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少将军衔。肖孟奎:原北京军区军事法院院长、中部战区军事法院院长。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二级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有管辖权的军事法院依据国家法律进行审判:1、现役军人和军队职工违反军人职责的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审理的军事经济纠纷案件和指定管辖的案件;3.受理弃伤、虐囚案件;4.教育士兵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军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