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有哪些纪律规则?
教育处分分为一般教育处分、较重教育处分和严重教育处分三类:
1.普通教育处分适用于轻微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作出口头或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班级公益任务、在一节课教学时间内站在教室内、课后进行教学等。
2.较重的教育处罚适用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经现场教育处罚后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负责人、在学校承担公共服务、接受学校规章制度专题教育、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游览等集体活动;
3.严重教育处分适用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影响恶劣的学生,且必须在小学、初中、高中高年级,包括停课、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进行训诫、由专门人员进行辅导和矫正。
扩展数据:
1,人本教育。要以关爱学生为宗旨,顺应教育规律,实现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加强自律、奋发向上的目标。
2.合法合规。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遵守法治,在事先公布的规则基础上履行正当、客观、公正的程序。
3.过度惩罚是适当的。应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性格、身心特点、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罪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以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4.确保安全。提前了解学生行为的动机,判断学生行为的性质,注意道路、场所、环境的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