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由于近年来减员较多,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行业单位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专业岗位短缺,影响了正常工作。特别是中小学教师、政法干警和一些公共服务单位的专业人员更是不足。为加快“五个汾阳”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城市转型跨越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8名公职人员。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汾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白,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王立强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志江
李政府副市长、市教体局局长
韩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魏向华。
文峰市政府秘书长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编办主任郝培。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任世忠
孟凡亚市纪委副书记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冯旭东。
市财政局局长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世忠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定向报名、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共招聘职工65,438+098人,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0人,警察70人(女65,438+04人),其他职工3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详见附件。
四、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初中教师为2012年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幼儿园教师为2012年底前毕业的全日制师范学校毕业生、幼儿园教师及以上。全日制艺术院校音乐舞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参照报名。
公安干警为2012年底前毕业的全日制警察、司法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他院校公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法、检察院干警为2012年底前毕业的全日制公安、司法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公安、法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由于政法工作的特殊要求,本次招聘以男性为主。
其他员工为2012年底前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报考条件见附件。
动词 (verb的缩写)应用条件
1,拥护中国* * *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
2.年龄要求:30岁以下。由于国家学生分配制度改革初期我市师范毕业生预分配,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年龄在33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时间截止到2012年底。
3.具体岗位资格、教师资格、普通话、专业要求见附件。
4.身体健康,有能力。
5.申请人一般须有汾阳市户籍或原籍在汾阳。
不及物动词注册和资格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注册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汾阳市人事局网上学历认证表原件、近期免冠2寸同底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进行报名。
2.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填写《汾阳市公开招聘报名表》。
3.报名时间:2013 11至16。
4.报名地点:汾阳市人才市场(东一环加油站对面)。
5.各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根据有关规定必须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6.报考人员报名时,每人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同时报考两个以上职位的,报名视为无效。
7.申请人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并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七、考试和考核方法
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65438+招聘岗位计划人数0.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专业对口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面试。
(2)面试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讲座、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硕士研究生所有考生都参加了面试。
面试前,警官岗位还必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到65438+计划人数的0.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且不存在竞争的,考生须在面试中取得70分以上成绩,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体检和评估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次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硕士研究生按面试总成绩)。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人员到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
考试主要考察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汾阳公众信息网、市委大院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八。就业和待遇
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汾阳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进行审核处理。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全额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入聘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九。纪律和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的有效监督,汾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附:汾阳市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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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2013 1.8
特别说明:2013 10上午9: 00起,在汾阳人才市场开始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