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求职歧视
1,正视现实,做好充分的心理和思想准备。平等就业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现实中就业歧视会因为各种原因长期存在并产生影响,短时间内是不可避免的。
2.学会应对可能的歧视。平时树立“职业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树立自信,不随波逐流。你可以咨询你的HR朋友,指导你的求职方向和技巧,找出你的优势或劣势,以及你在求职中可能会遇到哪些歧视,然后坦然面对。
3.遇到歧视时,学会据理力争,必要时诉诸法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社会上愈演愈烈的“就业歧视”现象,各界人士对立法是否应该规范有截然相反的看法。一种是倡导立法,授权政府干预;一种主张立法不能干预雇主的用人自主权。后者的主要观点是,优胜劣汰是市场规律,如果制定法律限制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用人单位是不公平的。
二、国家如何制止就业歧视?我国法律对就业歧视有如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所以要告知公司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职业规划、性格特征等。,但在求职过程中,员工有权拒绝与劳动合同无直接关系的信息问题。
2.《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歧视职工。3.《劳动法》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4.《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5.《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6.《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晋职、晋级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招工、就业、晋职、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