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官制与西周官制
1.最高级的老师和保险
纣王以下,官阶最高的是太师、太保、太宰。他们辅佐纣王,掌管官员,掌管国事。与商朝的殷相似,大多由有名望的大贵族把持。例如,姜尚是周武王的一名教师,在推翻商朝的统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被称为尊敬父亲的教师。后来,当周成王年轻时,他被周公摄政七年。一个姓氏有时由两个人同时担任。西周中期以后,太保的任命越来越少,太师的地位更加突出。从文献记载和出土青铜器铭文来看,西周的官吏分为公、卿两个层次。太师、太保、太师属于公级。太师掌管朝廷的图书、祭祀、书籍等。虽然权力不如太师师大,但地位更高。周初,华公和苏公都是官员。铭文中,身为太师、太保、太师的人,都称为某公。
2.以清官之口言
在心服口服的官员中,大清仅次于大众。他们是在大众之下按照分工处理政务的官员。周公的儿子伯禽曾经当过教师和太保。《灵异》中记载,纣王命其为“三事大夫、清仆”,即掌管“三事大夫”和四地诸侯,以及朝廷官员。所谓“三事”,指的是永久(也叫约)、准(也叫准老公)、不变(也叫牧)。它们在《尚书·李政》、《金文》中都有记载,称为“做三事”和“做三事”。永久掌管政务的候选人和朝廷官员;准掌管司法的人;常博负责地方行政事务。清朝的官员有司徒(晋为秘书)、司马、(晋为秘书)、板车、、太宰、等。司徒雷登掌管农田地图和百姓账目,还有军事和占卜。司马掌管军队和军税。《王绩》中的卿大夫常使其大臣司马,掌管采邑中的军税,被称为贾司马,他也必须服从王司马。司空掌管各种执事和土木建筑。斯科特负责监狱安全。太宰是纣王的管家,掌管国王的饮食、驾驶礼仪、王室财产、女王的命令等。由于他与纣王关系密切,成为纣王的心腹,因此他的权力和地位也很高。周公曾经做过屠杀。公祖是负责公祖内政的官员。学者,掌管贵族的刑罚和爵位的版本。在这些清官中,司徒、司马、在文献和碑刻中被称为“三司”。《礼记·曲礼》说是“六天官”,丁小雨的碑文叫“三左”、“三右”。郭沫若在《质疑周官》一文中确认,“三左”即太师、太祖、太仆,“三右”即太宰、太宗、太师。他还画了一些画,展示了举行仪式时他们各自在纣王周围的位置。正如《左传·公十三年》所言,周朝是“国之大事,以祀容之”,所以太祖是清朝六部中最大的祭祀官。太卜管占卜。太史是记单词的正史。太史是笔记的左史。左氏和右氏可以统称为“左书”。太宗掌管周王室的宗族事务,可能就是上面说的了。太宰在前文已经介绍过了。这里所说的“三左”、“三右”官员是否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在《李周》、《商·周树·关》、《李记》等记载西周官制的古代文献中,有些内容是战国以来的儒生根据自己的理想进行系统整理的,所以我们在了解西周官制时必须进行全面考察。在西周晚期的青铜器铭文中,还有一个名为“主厨”的官员,他的地位也非常重要,主管将纣王的命令传达给数百名官员。西周口头官的封号分为公、私、侯两类。太师、太保、太师都是“公”衔;王绩中所有为清入朝的贵族称为“伯”爵,四面八方为清入朝的诸侯称为“侯”爵。公位和侯爵位的升降,是随着官位的高低而变化的。
3.口腔管理人员
有许多低级官员从事内部事务。就现在掌握的材料来看,可以分为两类:内院官和外院官。这里只是一些例子。朝廷事务官——胡本,金文为虎臣,可分左右,为纣王三军侍从总长,负责纣王的安全。负责纣王服装的官员。趣马,金·,是掌管马匹的官员。小银和金文是掌管皇宫事务的下级大臣和官员。太宰治下有内宰、小宰、乐师、仆役、小射手、底层渔人等官员,掌管纣王的财物、起居和音乐、驾车、狩猎、捕鱼等。外朝官——大都,是管理周朝诸侯子弟封地的官员。叔,掌管卿和大夫封地的官员。除此之外,还有林、于、穆、司天等掌管林牧的官员。施石是负责征服和防御的军事首领。对于在外朝掌管各种政务的官员,可以称之为官员、大臣,而对于政府中的低级文书人员,则称之为普通官员。
4.外交官员
周武王灭商后,王集以外的广大地区被分封。被封者主要是的同姓亲戚和异姓英雄,以及尧、舜等所谓古代圣人的后代。《左公二十八年》提到,当时兄弟国有五人,姬姓国有四十人。这些诸侯都是纣王的亲戚。周成王继续分封同姓的亲戚。对于这些被封的诸侯,纣王称同姓者为叔伯,异姓者为叔伯。相对而言,商王朝分封的诸侯国与王上的关系很少,因此他们经常反抗王上的统治。但周朝利用宗法血缘关系将众多诸侯与周政权紧密结合,有助于达到“封建亲疏周”的目的,从而加强对诸侯的控制。西周时期,被分封的诸侯国要对周天子履行一定的义务,比如要定期雇佣周王,向周王贡献各种产品,接受周王的命令出兵保卫王室或平定叛乱。同时,我们也应该为纣王的婚礼、葬礼和狩猎尽一份力。有时诸侯国可以在纣王的授意下调动附近中小诸侯国的军队,共同进行征伐战争。因为大国成了党,所以也叫方伯。有些诸侯还到朝廷做官,辅佐周王。被分封的诸侯有公、侯、伯、子、公五个爵位,但从金文内容来看,他们之间似乎没有严格的等级区别。在自己的封建国家里,诸侯基本上都是按照周朝的官僚制度来设置各种官方机构。《李政史》记载,周公向王乘讲述文王和的官制,说诸侯国有“司徒、司马、、雅、吕、夷、魏、;三宝坂本。”其中司徒、司马、司空为诸侯国三大臣,职责应与王廷相同。雅是清的二大夫,鲁是雅的二大夫。夷、魏、鲁是西周边远地区的一些臣服部落,泛指他们的首领。三毛是商朝的故都,大阪是个危险的地方。在这些地方,都有专门的官员“尹”守护着它。西周也有国家监察制度。这就是周王为了防止诸侯造反,派人做监工监视他们的原因。如周朝灭商后,周武王让商纣王之子吴庚仍住在殷故地,管理殷人,同时派弟弟管叔、蔡叔、霍叔在身边监视,称为“三监”。出土的青铜器铭文证实,在西周时期,一些监狱官员被派往其他诸侯国。这是周王加强对地方诸侯控制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中国古代建立监察制度的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