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利案的结果
随后,李胜利的家人和周口市检察院顶住巨大压力,展开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目前,周口市路派出所原副所长冷飞,民警李、、孟、张三、等6人因涉嫌刑讯逼供,已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李、、冷飞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滥用职权罪已被依法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7年3月6日下午,本报记者电话采访了李胜利的姐姐李金华,她含泪讲述了李胜利去世的前因后果。“快三年了,哥哥终于可以闭眼了!我要感谢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
李胜利之死。
李胜利,男,河南周口市人,2004年去世,享年37岁。曾是河南省周口市纺织印染厂职工。下岗后,他和妻子合伙做小生意。
2004年9月20日早上,李胜利像往常一样推着自行车经过附近的移动收费厅。店主陆和她的弟弟(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民警)在门口拦住了。10上午9点左右(周口市安山公安局认定为上午9点57分左右),李胜利因为“纠纷”被齐一路派出所带走,陆留生也随警车去了派出所。
对于这场让警察出面的“争执”,当时的目击者称,“没有吵架。卢说威胁她,说她要报警。她打电话110,电话刚放下,110的车就来了。赶来的警察是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和民警孟。
周口市人民医院的案情显示,20日下午3点半左右,李胜利被送往人民医院抢救,6点左右死亡。
一句话招致诅咒。
1989,和他的妻子周都下岗了,他们的女儿还在上高中,生活很贫困。她靠李胜利帮姐姐在中心医院住院部门口经营报摊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
报刊亭附近有一个移动营业收费厅。2004年,听说老板娘陆要转让移动营业厅,于是同意与陆以8万元的价格接手。陆告诉李,等他准备好了就把钱转给他。同年9月19,带着自己好不容易凑齐的钱去找卢,卢却说:“太晚了,店已经转给别人了。”
当天晚上,的妻子周给打电话,双方在电话里发生了争执。周气愤地说:“收费厅明明同意转给我们,我们还借了钱。你让胜利回去拿钱。不到一个小时,你说转给别人了。这不是在玩我们吗?”周又对说:“明天我不会让你丢脸的!”周的本意是为了和收费厅的陆吵架,让邻居们知道她很不像话。她没想到,这样的一句话,竟然害死了自己的丈夫。
家庭成员质疑离奇的死因
直到李胜利去世,他的家人对这一切一无所知。
李胜利的姐姐李彦宏说:“9月20日晚上,一个在医院工作的熟人告诉我姐姐,下午3点,医院送来一个人,他的瞳孔散大,就像你们家的胜利一样。我去我哥家用熟人送的钥匙开门。他说钥匙属于死者。门开了,我哭了。我知道,我哥哥的命丢了。”
李彦宏哭着说:“我看到他(李胜利)右脚穿着一只脏袜子,左眼青一块紫一块,满脸是血,全身伤痕累累。他的裤子上有许多层皮鞋。”妹妹李金花、随后赶来的父母、周等人在医院太平间里痛哭流涕。
9月21日,在李胜利家人的强烈要求下,安山公安局作出调查报告,认为李胜利是跳楼身亡的。然而,尸检报告显示,李胜利左侧有65,438+00根肋骨骨折,右侧有2根肋骨骨折,内脏器官严重受损。
在齐一路派出所,安山公安局副局长凌阳这样解释尸检报告。李彦宏告诉记者:“凌阳说,‘下午2点左右,我局接到派出所报警,称上午持刀到路收费厅闹事。上午9点50分,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冷飞和孟将带到了派出所。午饭时,警察们出去吃饭了,所以他们把李胜利留在值班室思考。由于没有人观看,李胜利于下午2点45分从四楼跳下,并于下午6点左右因抢救无效死亡。"
这样的解释是李胜利的家人根本无法接受的。死者的妻子周流着泪告诉记者,“我不相信胜利会带刀闹事,我也不相信他会无缘无故跳楼。而且,胜利事故已经过去七个小时了。警察为什么不通知家属?而且我听知情人说,李胜利被带走的时候,听到有人威胁说要去警察局杀了他。”
李彦宏生气地问凌洋:“你为什么2点40分跳楼,3点半送医院?为什么我姐的报刊亭就在医院旁边却没人注意?”这个案件受到了广泛关注。
李胜利的家人不愿意让他们的亲人如此不公正地死去,他们四处奔走呼喊。2004年6月38日+10月底的一天晚上,李彦宏和她的姐姐来北京诉苦。他们在中央信访局门口徘徊了很久,却不知道如何投诉。想到他们兄弟的死,他们在街上哭了。“这时,一个五十多岁的领导模样的人走过来,问我们有什么事。”领导看了材料,听他们哭诉了事情的原委,义愤填膺。“在领导的帮助下,我们直接进了中央信访局报案。200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调查此案。
针对李胜利跳楼自杀的说法,周口市检察院派出精干人员组成专案组。
2006年5月2日,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尸检后再次对李胜利作出司法鉴定:“李胜利坠楼死亡;有高处坠落伤的特点,也有非高处坠落伤造成的伤害;不排除李胜利被动倒地的可能。”但由于部分证据被销毁,涉案人员口径统一,给侦破工作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困难。专案组顶住各方压力,行程数千公里。经过艰难的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李胜利“落马”的真相。
2006年6月5日,周口市检察院以李、涉嫌故意杀人罪、冷飞涉嫌滥用职权罪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即将开庭审理,他们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真实再现李胜利派出所“跳楼”真相
李金华姐妹四处寻找目击者。“有人提供了线索。李胜利在值班室被抓的时候,家住沙河北的刘梅正好在派出所上班。”李金华很快找到刘梅询问当时的情况,但刘梅不肯说。李金华没有放弃。“我跪在门口,终于摸到她了。”
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9月20日上午,受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民警陆留生委托,市公安局齐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孟等人将与妹妹发生争执的带至派出所。中午,11,来到路拉面馆招待民警冷飞、李、孟、张三、姚夏河、、、等社会闲散人员贾薛辉。的好朋友李提议去吃顿饭。“好好教训李胜利!”
晚饭后,冷飞等人带着陆留生回到了警察局。李胜利既焦虑又害怕。他喊来了坐在一旁的赵刚和刘梅,让他们来警察局处理事情。“请帮我给我二姐打个电话。号码是88956xx。”在房间里,冷飞等人用衣服蒙住李胜利的头,轮流殴打他。为了不让喊叫,李等人还脱下李的一只袜子,把他的嘴堵上。在被打成重伤昏迷后,李和提议把从楼上扔下去杀死他。
为了制造跳楼的假象,冷飞先让贾去二楼找同事要四楼厕所的钥匙,在楼上等着。李胜利被扔下楼后,他大喊有人跳楼了。然后他把楼下所有人叫到三楼最南边的房间开会。李吩咐孟、、张三、将抬到外面,对应四楼厕所下面的位置,将放在三楼窗户外的水泥栏杆上,然后合力将昏迷的抛出。
10分钟后,刘庆峰拨通了120,冷飞告诉了指导员李大兰。当晚,李大兰召开全院大会,要求统一口径,称李胜利患有精神病,跳楼身亡。他要求全院行动起来,记录备案,补充备案,把各项工作做好。